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测绘局等部门关于加强
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意见的通知
(青政办[2005]86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省测绘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六月六日
关于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的意见
(省测绘局、省委宣传部、省政府外事办、省教育厅、省商务厅、
西宁海关、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局 2005年5月10日)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测绘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的重要性
正确的国家版图,是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象征。地图是国家版图的主要表现形式,具有严肃的政治性、严密的科学性和法定性。近年来,我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全面开展了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工作,地图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全社会的国家版图意识普遍提高。但从我们在地图市场检查时查出的问题看,电视、报刊、广告等大众传媒上的地图图形和商店出售的地球仪等地图产品中错绘国界线、行政区划界线以及漏绘南海诸岛,随意使用变形地图等现象仍时有发生,不仅损害了消费者利益,而且损害了国家利益,造成了恶劣的政治影响。为此,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的通知精神,本着对国家主权、民族尊严和人民利益负责的精神,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的重要意义,提高全社会的国家版图意识,维护国家版图的尊严。
二、扎扎实实地开展国家版图意识的宣传教育活动
国家版图意识教育是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从2005年起,每年在全省集中开展一次国家版图意识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社会公众的国家版图意识,形成正确使用中国地图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