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稳定的基层星火科技信息服务队伍,提高农民的信息接受能力。
(六)实施区级科技服务平台建设专项行动
围绕服务区域科技产业特色这一目标,构筑区级基层科技服务框架,加强科技服务的网络、信息、硬件等能力建设,提高基层科技服务人员的从业能力,形成应变能力强的服务机制和规范化的服务方式,为探讨解决制约科技成果转化中的瓶颈问题提供一定示范和模式。
建立和健全区、乡镇(街)、村科技管理专职(兼职)机构或人员,明确各级的工作职能,形成科技管理、科技成果推广与服务的基层网络框架,并建立工作制度。
加强各区孵化器(创业服务中心)和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建设,提高其科技服务能力。
为提高基层科技管理者的管理能力、服务能力,组织对区、乡镇(街)、村等不同层次上工作的科技管理人员进行科技政策、组织能力、网络知识、科技项目组织和管理等方面的培训。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分级实施
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星火富民科技工作,把实施星火富民工程作为新时期农村科技工作的中心任务,切实加强领导。各区要充分发挥在实施星火富民工程中的主体作用,把星火富民工程摆上各区人民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因地制宜,制订实施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加大实施力度。
(二)完善政策,创新机制
各相关部门在认真落实国家鼓励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政策的同时,要强化机制创新和模式创新,进一步探索依靠科技带动农民致富的有效途径。将星火富民工程实施与区科技进步考核紧密结合起来,使星火富民工程成为基层行政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鼓励科技人员深入基层、深入农村创新、创业,开展科技服务的机制和政策环境;建立部门联合表彰激励制度,每年对在推动星火富民工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三)整合资源,加大投入
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要把涉及农业和农村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和环境创造的资源集成在星火富民工程大旗之下,为其提供强有力的支撑条件;要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科技工作的投入,重点向星火富民工程倾斜;要加强与各类银行、基金等金融单位的合作,支持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鼓励风险投资机构参与农业产业化项目投资。
(四)强化宣传,增强服务
市科技、农业局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发布星火科技信息,进一步加大星火富民工程宣传力度;建立专家库、农村先进适用技术成果库,搭建宣传服务平台、农村信息服务平台、国际合作服务平台、内部管理平台,强化星火富民工程面向社会的科技服务功能。
(五)加强协作,联合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