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积极培育和构建现代市场体系
积极发展资本市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与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4]3号)。积极培育和引进证券中介机构,加大培育上市公司的力度。加快保险市场发展。(自治区金融办牵头)规范发展产权交易市场,为各种所有制企业和投资者提供良好的产权交易平台和制度保障。(自治区国资委牵头)
推进土地等资源市场建设。规范发展土地使用权市场。建立健全土地权利体系,完善土地调查和登记制度,规范土地交易行为,建立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机制。全面落实征地的统一年产值标准或区片综合地价补偿办法,拓宽安置途径,完善征地程序,规范征地行为,探索建立征地补偿安置争议的协调和裁决机制,稳步推进土地征收征用制度改革。经营性用地要全面推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非经营性用地要建立公开供地机制。进一步加强土地市场调控,健全土地收购储备制度。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及配套实施办法。进一步推进矿业权市场建设,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出让制度,规范矿业权流转。(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牵头)全面推进水利建设与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节约用水制度,抓紧出台节约用水的法规,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完善节水许可制度。加强水资源规划管理,有条件的地方实行用水权有偿转让,逐步实现水资源的市场化配置,促进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自治区水利厅牵头)
加快建设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进一步改革劳动就业管理制度,清理对农民进城务工的不合理限制政策和乱收费,取消各种对农村劳动力就业的歧视性规定。(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牵头)进一步改革户籍管理制度,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合理有序转移。(自治区公安厅牵头)选择具备条件的城市开展城乡一体化劳动力市场的试点工作。(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牵头)
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强政府的内外贸协调管理,积极推动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内外贸管理业务的融合和内外贸企业的业务融合,加快培育内外贸一体化的市场主体。大力发展现代流通业。(自治区商务厅牵头)
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从构建金融信用体系入手,加快建设统一、高效、规范的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的信用体系。加快信用体系标准化建设。探索建立政府监管信息共享机制。加快信用征集和信息披露立法进程,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自治区金融办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