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推进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企业国有产权改革的意见》(桂发[2004]17号),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规范中小企业管理层收购,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力争年底前完成全区规模以上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自治区国资委牵头)完善国有企业改革的支持政策,多渠道筹集企业改革专项资金。尽快制定《广西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暂行办法》,逐步建立和完善国有资本预算制度。(自治区财政厅牵头)制定出台《自治区直属国有企业改革中土地使用权处置暂行办法》(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牵头)、《广西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分流安置和社会保障实施暂行办法》(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牵头),完善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职工安置的有关政策,认真解决好改制和破产企业职工劳动关系的处理问题和各种社会保险关系的接续工作,切实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牵头)
以建立健全国有大中型企业公司董事会为重点,抓紧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独立董事和派出监事会制度。继续改革和完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选拔和任用方式,公开招聘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高级经营管理者。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失误和重大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规范责任追究程序和办法。(自治区国资委牵头)
健全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监管方式。进一步完善出资人制度,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逐步完善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管理制度,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任期目标考核体系和薪酬分配制度,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积极推进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国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自治区国资委牵头)。研究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理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自治区财政厅牵头)。
深化垄断行业和公用事业改革。对垄断行业继续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引进竞争机制。重点研究、制定公用事业改革总体方案,提高城市公用事业运行效率,加快供水、供气等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进程。(自治区建设厅牵头)推进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规律和水务管理特点的集中统一、精干高效、依法行政的水务管理新体制;加快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步伐,落实“两费”,实施水利工程管养分离,在工程养护中引入市场机制,鼓励发展民营水利。(自治区水利厅牵头)积极贯彻国家信息产业部的部署,大力推进广西电信改革,加快建立电信普遍服务基金,做好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农村通信普遍服务工作。(自治区通信管理局牵头)全面完成中央发电企业移交工作,实施电网企业主辅分离,理顺区域电网资产关系,建设区域电力市场,开展大用户直购电试点;研究制定地方电力企业“厂网分开”实施方案,推进地方电力管理体制改革。(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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