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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落实西南出海出境大通道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为充分发挥现有西南通道作用,全区交通运输各部门和企业应积极协调增加运力,培育稳定的客货源并提高服务质量;有关政府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主动创造良好运输环境。
  (一)在已经开行的防城港、北海港至西南地区铁路集装箱“五定班列”的基础上加大营销力度,争取用1—2年时间使列车开行密度由每周1班增加到每天1班;运输货种由4个货种增加到西南主要进出口货种;覆盖面由直达西南个别城市提高到直达西南主要城市和货物进出口主要大企业;列车类型由集装箱扩至大宗散货。此项工作由柳州铁路局、广西沿海铁路公司负责。
  (二)根据全区对外开放及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加大民航市场开发,除采取增加现有航线航班密度、更换机型提高运载能力、积极拓展国际国内航线、在中国—东盟博览会期间适当增开临时包机等措施外,重点向国家民航总局争取开放南宁、桂林机场第五航权,为外国航空公司开发我区航空市场创造条件,争取2005年开通南宁至雅加达、南宁至胡志明市等国际航线。2010年前,争取我区与全国各主要城市、东盟各国的重要城市、日本及韩国的有关城市均有直达航线,并力争开辟1条欧美航线。此项工作由广西机场管理集团公司牵头负责。
  (三)继续按照2004年5月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以下简称“治超”)工作的统一部署,在前段工作成效显著的基础上,逐步将工作重点转向扩大治超覆盖面和建立治超工作的长效机制上。用2—3年时间在全区完善治超检查站点,配备必要设备和卸载场地。同时根据“绿色通道”政策出台以来形势的变化,通过制定《广西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实施暂行办法》调整和规范“绿色通道”运输政策,有关建议专题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此项工作由自治区交通厅、公安厅负责。
  三、进一步加强口岸设施建设,简化通关手续,促进贸易便利化
  各口岸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和配合,最大限度提高口岸工作效率,实现口岸物流、人流畅通。在完善“大通关”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口岸基础设施的规划,并多渠道筹措资金建设。
  (一)以完善为中国—东盟博览会服务、客货流量大或增长潜力大的口岸基础设施为重点,开展口岸发展规划工作。通过调查研究,摸清全区口岸基本情况,合理确定口岸的功能定位,以及我区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的需要,研究制订我区口岸发展规划,并上报国务院,争取纳入国家五年口岸开放规划。此项工作由自治区商务厅牵头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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