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积极营造全社会遵法守法、依法维权的良好环境。要采取各种形式,加强普法和法制宣传,增强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观念和意识,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实施步骤
37.本规划自2005年起到2009年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05年6月底前)。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各部门主要抓好《纲要》及本规划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制定贯彻落实《纲要》的实施意见、五年规划、年度安排等具体办法和配套措施。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05年7月至2009年9月)。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按照实施意见、五年规划和年度安排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努力完成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阶段:检查总结阶段(2009年10月至12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对下一级人民政府和本级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实行垂直管理的上级部门负责对下级部门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全面考核、验收,总结全区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实施情况,表彰先进,提出新的要求,根据《纲要》和本规划的完成情况,制定下一个五年规划。
五、保障措施
38.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真正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运作的基本准则。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的行政首长作为本级政府、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抓好监督检查,把依法行政落实到政府各项工作中去。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要加强自学,更新观念,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将依法行政贯穿于本职工作中。
39.明确责任,统筹安排。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精心组织制定落实《纲要》和本规划的具体办法和工作措施,确定不同阶段的重点,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依法行政,做到五年有规划,年度有安排。认真抓好各项任务分解,明确责任主体,保证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把各项工作和责任落到实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都要成立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协调、督促和指导本地区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市、县政府在落实《纲要》的各项任务中要着重抓好农村的依法行政工作,明确提出对乡镇政府依法行政的要求,落实责任,严肃纪律。
40.加强督促检查,实施定期报告制度。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加强对实施五年规划、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要实行依法行政情况检查报告和奖惩制度。对贯彻落实不力的,要严肃纪律,予以通报,并追究有关人员相应的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积极指导。建立健全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定期报告推进依法行政情况的制度。各级人民政府应每年向本级党委、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及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情况。各级政府部门每年应向本级政府报告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的情况。实施垂直管理的部门每年应向上一级部门报告推进依法行政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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