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
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通知
(宁政发[2005]40号 2005年4月13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自治区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文件,以下简称《纲要》),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制定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以下简称《五年规划》)。《五年规划》明确规定了我区今后五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和具体目标、基本原则和要求、主要任务和措施,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政策文件。各级人民政府和各部门都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纲要》和《五年规划》的重大意义,切实抓紧做好贯彻执行工作。一是认真学习、大力宣传《纲要》和《五年规划》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二是认真组织制订落实《纲要》和《五年规划》的具体办法和配套措施,确定不同阶段的重点,做到五年有规划、年度有安排。三是各级人民政府和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强领导,切实担负起贯彻执行《纲要》和《五年规划》、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四是加强对贯彻执行《纲要》和《五年规划》的监督检查,对贯彻执行不力的,要严肃纪律,追究责任。五是各级人民政府和各部门的法制机构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做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工作,为本级政府和本部门贯彻执行《纲要》和《五年规划》、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作用。
各级人民政府和各部门要及时总结贯彻执行《纲要》和《五年规划》、推进依法行政的经验、做法,贯彻执行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全面
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5年-2009年)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文件,以下简称《纲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1.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执政为民,忠实履行
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降低管理成本,创新管理方式,增强管理透明度,推进全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