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建设。2006—2010年,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面源污染和点源污染得到一定程度的扼制,土壤污染得到一定的治理,农产品产量和品质均得到较大的提高;生态示范区和环境优美乡镇的规模、数量和管理水平达到一定的高度;全面开展生态省的建设,基本建成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2011—2020年,农村面源和点源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基本建立起完整的农村生态系统,建成完善的四川省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高,基本满足小康社会的要求,初步实现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五、对策措施
(一)深化认识,加强领导。各市(州)、县(市、区)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整合资源,完善和落实农建指挥机构,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部门共同抓,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任务圆满完成。坚持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放在重要地位,把“十一五”规划的目标任务通过各级政府下达实行。纳入政府的目标管理并进行严格考核、奖励。省、市(州)、县(市、区)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推动农建工作。强化激励机制,继续开展“李冰杯”竞赛活动。各地要按省上规划要求层层分解任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落实责任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新闻媒体要通过多种有效形式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开展“李冰杯”宣传报道活动,形成全社会支持农建的良好舆论氛围。要加强调研,及时发现培育典型、总结推广经验,不断探索创新,推动农建工作深入开展。
(二)密切配合,打好总体战。在各级政府的重视下,省、市(州)、县(市、区)农建办要在每年的秋、冬、春3季牵头召开6—9次农建办公会议,及时掌握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各级、各部门要通力配合,最大限度地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在户办工程和新村工程建设上取得重大突破。通过实施项目来启动,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协同作战,既当好主角,又当好配角。计划、财政、国土、扶贫、以工代赈、环保等部门要搭好台,农建办和水利、农业、林业、交通、农机等部门要一起唱好戏,“各尽其力,各投其资,各计其功”。
(三)探索创新,讲求实效。新阶段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要有新思路、新机制、新举措。一是组织形式要创新。要改变过去由政府统揽包办、农民被动集资投劳的作法,严格按照“村民自治,一事一议”原则,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突出农民的主体地位,广泛动员农民群众利用自身劳动积累改善生产生活条件,逐步建立农民自愿参与、村社自行组织、政府协调服务的组织形式。二是投入方式要创新。坚持运用经营的理念和市场的办法搞建设,按照“农民自筹为主、金融信贷为辅、国家以奖代补”的原则,广泛汲纳社会资金,鼓励社会各界和农民参与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逐步形成国家、集体和社会力量多元化的投入机制。三是建管机制要创新。大中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制度,小微项目要建立和完善群众监督机制。积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和利益驱动机制,逐步建立产权明晰、利益直接的经营管理体系,通过承包、租赁、拍卖经营管理权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
(四)广辟财源,加大投入。针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涉及面广、投资量大、农户自身资金积累能力弱的实际情况,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主要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服务,是公共财政支持的对象。国家正下决心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建立稳定增长的支农资金渠道,针对当前农田水利设施薄弱、亟待加强的状况,从2005年起,要在继续搞好大中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不断加大对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中央和省级财政从预算内新增财政收入中安排一部分资金设立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对农户投工投劳开展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予以支持。在力争中央和省财政对农建投入大幅度增长的同时,建立和完善包括政府、农户及相关产业组织、金融机构等投资主体在内的资金支撑体系,吸引企业资本、金融资本、农户或公司、大户进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各市(州)、县(市、区)财政也要逐年加大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投入力度。
(五)整体推进,提高效益。当前,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正处于新的发展阶段。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农业和农村的各个方面,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及农业和农村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观念,把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相结合,与调整农业结构、培育支柱产业相结合,与增加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相结合,与发展特色农业和优质农产品相结合,与改善生态环境和提高农业资源利用率相结合,与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加快农村小康建设相结合,全面提高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综合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