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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2005年毕业研究生、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

  积极支持高校毕业生参加国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对到上述地区工作的,根据本人意愿,户口和档案可迁转到工作地区,也可迁回原籍,由各级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实施大学生“村官”计划等地方项目,引导毕业生到贫困地区服务,当地财政要给予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将一定比例的奖学金用于奖励到西部和贫困地区就业的毕业生。
  鼓励和引导用人单位制订优惠政策,努力留住、用好我省培养的高层次毕业生,同时吸引更多的省外知名高校的优秀毕业生来豫就业。各地要抓住毕业生相对充裕的有利时机,着眼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需要,搞好人才储备。
  三、积极推进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建设。 各大中专学校要构建符合“全程化、全员化、专业化、信息化”标准的更加完善的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体系,把就业指导贯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全过程。各省辖市要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队伍建设,配备专门人员,安排必要的经费用于毕业生就业工作。
  加快建设共享、规范、高效的毕业生就业市场,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在毕业生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积极培育协作性、区域性市场,发展并完善校园市场,实现毕业生就业市场、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的相互贯通和信息共享。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的作用,逐步建立就业需求信息收集、发布机制,搞好市场信息的后续开发和有效利用。高度重视以信息技术为依托的网上毕业生就业市场建设,2005年年底前,各省辖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和省属中等专业学校都要建立毕业生就业网站。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对发布虚假招聘信息,利用招聘进行欺诈、损害毕业生权益的,要及时严肃处理。
  四、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大中专学校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及时调整学科专业和课程设置,增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适用性。要以培养学生的就业能力、创新能力、创业能力为重点,加强并完善实践教学体系,将实习基地、社会实践基地与毕业生就业基地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职业院校要大力推行“订单式”培养,积极推进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教育培训工作。要将毕业生就业情况作为学校评估的重要指标,并与学校的发展规划、专业设置、招生规模等适度挂钩。对就业率明显偏低的学校和专业,要控制其招生规模,减少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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