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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商务厅关于加快全省家庭服务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失效]

  二、重点推进,逐步完善全省家庭社会化服务体系
  (一)坚持社会化发展方向,大力开拓家庭服务领域。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家务劳动社会化发展,鼓励社会相关机构开展家政、修理、婚丧、卫生保健、文体健身、养老托幼、残疾人康复、投资理财、装修装饰、法律咨询等服务项目;要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的社会化改革,将相关工作通过社会化服务来完成;进一步加强社区服务市场化、社会化建设,推广将社区服务委托家政公司承担的做法,逐步实现社区保安、保洁、绿化、公共设施养护等服务的社会化,形成便民服务网络。
  (二)规范家庭服务企业发展,不断提高服务水平。鼓励各种所有制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等方式进入家庭服务业。鼓励同门类企业联合重组、资源整合,向专业化、规范化、产业化和规模化方向发展。支持大型家庭服务企业开展连锁经营,建设以社区就地就近服务站为骨干的家政服务网络,规范家政服务市场。利用公共信息网络资源,建立地市级家庭服务网,开展网上服务。建立家庭服务市场与劳动力市场有效对接机制,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三)健全管理制度,保护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研究制定并不断完善家庭服务业管理办法、家庭服务业行业规范和各类服务标准,把家庭服务业发展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家庭服务经营者、从业者、消费者应按照有关法规,明确各方责权利和违约处理办法。从事家庭服务的经营者,要依法与家庭服务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合同鉴证,按规定向其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经营者应直接与消费者建立服务关系,签订家庭服务合同,按合同规定进行服务和验收。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依法处理消费纠纷和劳动纠纷,切实保护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岗位培训,提升家政服务的技术含量。通过创办家政服务培训和实训基地,利用省内职高、中专、技校以及各类再就业培训基地,建设高水平专兼职家政师资队伍等举措,打造我省家庭服务员培训知名品牌。根据家政服务市场需求和家庭服务从业人员的实际情况,开展全日制、半日制、小时制以及“订单式”等多种形式的培训。积极推行政策宣传、就业指导、技能培训、等级考核、持证上岗、推荐就业一条龙服务。要认真研究和借鉴国内外家政服务技术和经营管理理念,重视中高级管理人才的培养,带动全省家庭服务业整体水平的提高。
  三、强化保障措施,营造家庭服务业良好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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