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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商务厅关于加快全省家庭服务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发布日期:2011年3月23日,实施日期:2011年3月23日)废止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商务厅
关于加快全省家庭服务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黑政办发[2005]47号)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省商务厅《关于加快全省家庭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已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5年7月14日

关于加快全省家庭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省商务厅 2005年7月6日)


  为适应家庭劳动社会化的要求,进一步加快全省家庭服务业发展,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全省家庭服务业的发展思路
  家庭服务业具有就业容量大、就业领域宽、用工灵活的特点,市场发展空间十分广阔。加快发展家庭服务业对于承接农村剩余劳动力、促进社会就业再就业、调整三次产业比例关系、培育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加快家庭服务业发展也是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优化社会服务体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家庭服务业在我省逐渐兴起,2004年全省家庭服务业产值44亿元,比上年增长16%;从业人员31万人,同比增长15.2%。但与发达地区相比,我省家庭服务业还存在着市场秩序混乱、家庭服务从业者队伍不稳定、家庭服务企业满足消费需求能力不强、相关政策法规不健全、衡量评价标准缺失等诸多问题。家庭服务业发展程度是衡量现代城市综合服务能力的一项重要指标,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一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推进家庭服务业快速发展。
  我省家庭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提高家庭服务业的服务质量、服务水平为核心,以实现服务标准化、市场规范化、企业规模化、监管全程化为重点,努力创造良好环境,按照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的方向,逐步完善全省家庭社会化服务体系。
  我省家庭服务业发展总体目标是:到2010年,家庭服务业产值比2004年提高50%以上,达到67亿元;家庭服务消费者需求满足率由2004年底的35%提高到80%以上;家庭服务从业人员素质明显提高;基本形成以社区服务中心为依托,以知名度高、信誉好的家庭服务企业为骨干,多种经济成分并存,服务门类齐全,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较好的家庭社会化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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