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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汛期建筑施工和房屋安全的紧急通知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汛期建筑施工和房屋安全的紧急通知
(京建施[2005]778号)


各区、县建委,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气象部门介绍,我市近期将大面积降雨,全市的防汛形势严峻。当前我市建设规模不断增加,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和奥运项目相继开工,大量的危旧房屋相继进行改造,在建工程和房屋的防汛安全工作任务艰巨。为保证工程建设和房屋安全度汛,市建委作如下要求: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防汛工作的重要性,克服麻痹思想,加强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的各项规定要求,强化责任,狠抓落实,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市建委对全市在施工程、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防汛工作统一指挥协调,对在施工工程的防汛抢险工作实施统一调度。各区、县建委对本辖区的在施工程的防汛实施领导、指挥、协调工作。
  三、各建设单位要在防汛期间要积极配合各施工单位做好防汛工作,要为施工单位提供必要的条件和资金保障,在防汛工作中落实建设单位应尽的责任。
  四、各集团、总公司、各施工单位在汛期要服从市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并按照市建委《2005年建设工程施工防汛预案》要求并结合工程特点,认真制定本单位的防汛预案,建立汛期抢险组织,落实防汛物资,组织好防汛检查工作,全面做好安全防汛的准备。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认真审查雨季施工方案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五、要制定各级防汛工作责任制,并要把各工程项目部作为防汛工作的重点责任单位,项目经理是项目部防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做到思想到位、指挥到位、责任到位,凡防汛工作不落实的要追究责任。
  六、要建立24小时的值班和领导带班的制度。在汛期各局、总公司、房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外出必须请假,并明确一名副职负责汛期工作,严禁擅离职守。
  七、在施工程防汛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地铁工程施工、基坑施工(特别是紧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基坑)各种沟槽施工项目。所有地铁工程施工、基础施工、沟槽施工要将防坍塌、防雨水倒灌作为防汛重点,并根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制定防范措施、编制应急预案。地铁工程施工项目的地上物和其它基坑、沟槽施工项目的周边建筑的检测工作必须认真对待,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上述工地要提前做好防汛的物资准备,如:水泵、沙袋、临时照明器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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