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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公安厅等部门河南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发布日期:2010年11月17日,实施日期:2010年11月17日)宣布失效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公安厅等部门
河南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2005]42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省公安厅等部门制订的《河南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五月二十四日

河南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为加强我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预防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剧毒、爆炸等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为重点,依法管理,集中整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务求实效,最大限度地预防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总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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