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加大对欠发达乡镇教育、文化事业的扶持力度,加快农村破旧校舍改造,全面实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计划。加强农村基层文化、体育设施建设。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减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从今年起,省级有关部门组织选派具有一定经验的教师和卫生技术人员,到欠发达县(市、区)教育和医疗卫生机构任职,担负起业务带头人的职责,帮助欠发达乡镇提高教育和医疗卫生水平。任职时间原则上不少于半年,并建立期满轮换制度。
(三)开展廉租公寓建设。对欠发达乡镇劳动力就业相对集中的地方,由当地政府、企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中建设“民工公寓”,重点为本省欠发达乡镇农民工提供廉租住宅。在实施整村搬迁下山脱贫的地方,对部分有下山脱贫意愿而缺乏搬迁能力的困难家庭,各级政府要帮助他们租住“下山脱贫公寓”,实现下山脱贫。各地要在财政投入、土地供给、城镇建设配套费减免等方面,对“下山脱贫公寓”建设给予大力支持。
(四)实行人才交流制度。推行欠发达乡镇与发达地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干部等人才的交流制度,通过互派教师、医务人员和管理干部,进行定向、定点交流。特别是要加强发达地区与欠发达乡镇干部的交流工作,形成互动式的人才交流制度。从今年起,所有结对帮扶的发达县(市、区)与欠发达乡镇都要互派人员,进行半年以上的结对交流和帮扶活动,期满后进行轮换。省扶贫办要做好协调并加强检查督促,确保落到实处。
六、广泛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
进一步做好结对帮扶工作,建立由省级领导牵头的结对帮扶工作机制,在结对帮扶组长单位的具体协调下,实行“组合式”帮扶。把落实帮扶项目、解决劳动力就业、提高欠发达乡镇农民收入等作为结对帮扶的重要内容来抓。采取以县为单位的“集团式”帮扶办法,拓展结对帮扶内容,加大结对帮扶力度。广泛开展“一户一策一干部”的帮扶活动,在对贫困户进行全面普查的基础上,确定由县级部门或乡镇干部每人挂钩一个贫困户,从贫困户的实际出发,提供可实施的脱贫措施,把扶贫工作做到户,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
七、加强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领导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的责任感。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统筹城乡发展的高度,坚持一把手负总责,按照全省农村工作会议提出的“五个务必”的要求,继续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组织带领广大群众实现脱贫致富奔小康。从今年起,结合省对各市、县“三农”工作的督查考核,对发达县(市、区)结对帮扶工作进行督查考核,确保扶贫开发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