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废止《关于发布<深圳市燃气燃烧器具销售目录和实行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管理>的通告》等20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10年4月22日,实施日期:2010年4月22日)废止深圳市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工程建设技术规范
《干粉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范》的通知
(2004年11月8日 深建字[2004]131号)
根据《
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我局组织编写的深圳市《干粉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范》业经审查通过,现批准为深圳市工程建设技术规范(编号SJG11—2004),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
深圳市工程建设技术规范干粉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Manufacture andApplication of Premixed Dry Mortar
(SJG11—2004)
2004·深圳
目次
1 总则
2 术语、符号与标记
3 技术要求
4 生产过程质量控制
5 检验
6 订货与交货
7 应用及验收
附录A 砂浆抗渗性试验
附录B 砂浆含气量试验
附录C 砂浆保水性试验
附录D 砂浆粘结强度试验
附录E 砂浆吸水率试验
附录F 本规范用词说明
1 总则
1.0.1 为适应深圳市发展商品化建筑砂浆的需要,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施工技术水平,减少环境污染,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干粉砂浆的生产、质量控制、交货验收及施工质量控制。
1.0.3 干粉砂浆的生产与应用,除应满足本规范的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0.4 本规范引用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规范中引用而构成本规范的条文。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规范的各方应探讨使用这些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2 术语、符号与标记
2.1 术语
2.1.1 干粉砂浆 premixed dry mortar
干粉砂浆系指由专业生产厂家生产,以经干燥筛分处理的细集料与胶凝材料、矿物掺合料和外加剂按一定的比例混合而成,在施工现场只需加入规定用量的水(或乳液)拌和均匀即可使用的砂浆材料。干粉砂浆以袋装或散装形式供应。干粉砂浆在加水(或乳液)拌和前称为干粉砂浆“干混料”,加水(或乳液)拌和均匀后称为干粉砂浆“拌合料”,在凝固后称为干粉砂浆“硬化体”。
2.1.2 普通干粉砂浆 ordinary premixed dry mortar
1 干粉砌筑砂浆 premixed masonry dry mortar
干粉砌筑砂浆系指用于砌筑工程的干粉砂浆。
2 干粉抹灰砂浆 premixed plastering dry mortar
干粉抹灰砂浆系指用于抹灰工程的干粉砂浆。干粉抹灰砂浆又分为内墙抹灰砂浆和外墙抹灰砂浆两种。
3 干粉地面砂浆 premixed screeding dry mortar
干粉地面砂浆系指用于建筑地面、楼面及屋面的干粉砂浆。
4 干粉防水砂浆 premixed water-resistance dry mortar
干粉防水砂浆系指具有一定防水性能的干粉砂浆。干粉防水砂浆又分为干粉防水抹灰砂浆和干粉防水地面砂浆。
2.1.3 特种干粉砂浆 special premixed dry mortar
特种干粉砂浆系指具有一定特殊功能(如抗裂、高粘结、装饰性)的干粉砂浆,包括:彩色装饰干粉砂浆、饰面砖粘结剂、界面处理剂、填缝剂、腻子等。
2.2 符号与标记
2.2.1 符号
GQ——干粉砌筑砂浆
GM——干粉抹灰砂浆
GD——干粉地面砂浆
GFM——干粉防水抹灰砂浆
GFD——干粉防水地面砂浆
GT——特种干粉砂浆
2.2.2 标记
1 普通干粉砂浆
干粉砌筑砂浆和干粉地面砂浆的标记可按其类别和强度等级的组合表示。
标记示例:
GQ 10
↑ ↑
│ │
│ └─────强度等级
│
└───────干粉砂浆类别
干粉抹灰砂浆的标记按其类别和强度等级的组合表示,同时还需在后面加上“内”或“外”以区分内墙或外墙抹灰。
标记示例:
GM 5 (内)
↑ ↑ ↑
│ │ │
│ │ └────内墙抹灰砂浆
│ │
│ └───────强度等级
│
└─────────干粉砂浆类别
干粉防水砂浆的标记符号可按其类别、强度等级和抗渗等级的组合表示。
标记示例:
GFM10—12
↑ ↑ ↑
│ │ │
│ │ └─────抗渗等级
│ │
│ └───────强度等级
│
└─────────干粉砂浆类别
2 特种干粉砂浆
特种干粉砂浆的标记可按其类别、产品的特殊功能用途的组合表示。
标记示例:
GT—××××
↑ ↑
│ │
│ └───────产品特殊功能、用途
│
└──────────特种干粉砂浆
3 技术要求
3.1 基本要求
3.1.1 干粉砂浆除应满足本规范的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相关规定,当有其他特殊设计要求时,可由供需双方另行商定。
3.1.2 当干粉砂浆需同时满足几种类型砂浆的要求时,其相同技术指标应以要求较高的指标为准。
3.1.3 干粉砂浆的外观色泽应均匀,无结块现象。
3.1.4 干粉砂浆细集料的最大粒径应根据使用要求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3.1.5 干粉砂浆的拌和用水量应由供方确定。
3.1.6 干粉砂浆拌合料的凝结时间由供方按一般情况在产品设计中确定,需方亦可在有特殊的操作要求时向供方提出并由双方协商确定。
3.1.7 干粉砂浆的性能指标中,干粉砂浆硬化体的性能指标包括抗压强度、粘结强度、抗渗性、吸水率和收缩率等;干粉砂浆拌合料的性能指标包括稠度、保水性、含气量和凝结时间等;干粉砂浆干混料的性能指标主要有外观。
3.2 普通干粉砂浆的技术要求
3.2.1 干粉砌筑砂浆
1 干粉砌筑砂浆强度等级分为:M5,M7.5,M10,M15,M20。
2 干粉砌筑砂浆应具有良好的工作性能,砂浆的稠度宜由需方根据砌体类型和施工工艺通过试验并和供方协商确定。当无试验资料时,砌筑砂浆的稠度可参照表3.2.1—1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