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用于防火墙时,其耐火极限,对多层建筑和高层工业建筑不应低于4h;对高层民用建筑不应低于3h。
4.2.5 砌块墙体的防水要求
1 用于建筑物围护结构的外墙及用于厨房和卫生间的隔墙应作防水设计。防水设计要求及构造做法可按《深圳市建筑防水构造图集》(SJ—A、SJ—B)进行。
2 需作防水设计的隔墙及轻骨料混凝土砌块墙与楼地面交接处的墙根应先凿毛,再现浇高度不小于200mm、厚度同隔墙的C20混凝土。
4.3 砌块墙体的最小厚度
4.3.1 砌块墙体的厚度除应满足本规范第5.1.1条关于高厚比的要求外,还应满足建筑热工、节能、隔声及门窗安装的要求。
4.3.2 外墙、楼梯间墙的厚度不应小于190mm,住宅分户墙的厚度不应小于140mm,其余内墙厚度不应小于90mm。
4.4 砌块墙体的拉结
4.4.1 砌块墙体应与钢筋混凝土柱或剪力墙拉结。拉结方式可采用沿柱或剪力墙的高度方向每隔600mm后植热轧或冷轧钢筋网片,网片钢筋的直径宜为1/2灰缝厚度,且不宜大于Φ6。灰缝钢筋应进行镀锌或等效的防腐措施。钢筋伸入砌体内的长度不应小于墙长的1/5且不小于700mm。后植钢筋的锚固长度不宜小于60mm。见图4.4.1。
图4.4.1 砌块墙体与柱或剪力墙的拉结(略)
4.4.2 内外墙的拉结
在外墙的转角处和内外墙的纵横交接处,应在沿墙高度每隔600mm左右的灰缝内设置拉结钢筋网片。见图4.4.2。
图4.4.2 砌块内外墙的拉接(略)
4.5 门窗安装及窗台构造
4.5.1 门窗安装
1 外墙门窗安装
门窗洞口两侧上、中、下应预埋C20细石混凝土块(每侧不少于3块)或现浇C20细石砼构造柱,用M6膨胀螺栓固定门窗框。门窗框与墙体周边的缝隙应采用聚合物水泥砂浆严密填塞。
2 内墙门窗安装
当墙体厚度不小于200mm时,对加气混凝土砌块墙体,可采用膨胀螺栓直接在砌块上固定门窗框;对混凝土空心砌块墙体,则应将门窗洞边200mm内的砌体孔洞用不低于C20的细石混凝土填实,然后用M6膨胀螺栓固定门窗框。若采用空心砌块专用膨胀螺栓固定门窗,则不必填实孔洞,但应进行现场试验证明螺栓的适用性、安全性。当墙体厚度小于200mm时(但不应小于100mm),应沿门窗洞口现浇C20细石混凝土柱,用M6膨胀螺栓固定门窗框。门窗框与墙体周边的缝隙应采用聚合物水泥砂浆严密填塞。
3 重型门安装
重型门(厂房门、车库门、人防门、门洞宽度大于1.5m的安全门和防火门等)安装时,应在预留门洞的两侧现浇C20细石混凝土构造柱,并在构造柱上预埋钢板(每隔600mm左右预埋一块),然后将金属门框与预埋钢板焊接固定,最后用聚合物水泥砂浆严密填塞门框周边缝隙。
4 除上述安装方法外,也可采用其他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材料、新方法安装门窗。
5 门窗洞口的构造柱应符合本规范第5.3.1条第2款要求。当门洞墙垛的宽度小于200mm时,应做构造柱。
6 严禁采用预埋木砖固定门窗。
4.5.2 窗台构造
1 窗洞口宽度不小于900mm时,窗台处应加设现浇或预制钢筋混凝土窗台板(已设钢筋混凝土凸窗套或窗台板者可免),板厚不宜小于100mm,配2Ф10、Φ6@200钢筋,板两端各伸入砌体不应小于400mm。见图4.5.2。
图4.5.2 窗台构造(略)
2 窗洞口宽度小于900mm时,可在窗洞口下的一皮砌块下的水平灰缝中设置30厚配3Φ6的水泥砂浆加强带,加强带伸入窗洞口两侧不应小于400mm。
4.6 空调器、防盗网等重物的固定安装
4.6.1 空调器、防盗网的固定安装应在建筑平面、立面设计时统一考虑。窗式或分体式空调机应采用现浇或预制钢筋混凝土板承托和固定。防盗网应利用框架梁、过梁、圈梁和阳台梁固定和安装。不得直接在砌块墙体上安装吊挂空调设备等重物。
4.7 砌块墙体与不同材质的构件连接处的处理
4.7.1 凡砌体与不同材质的构件连接处的缝隙(包括水平缝和垂直缝)均应采取可靠的防变形及抗裂措施(可参考图4.7.1,图中钢丝网片直径1mm,网眼20mm×20mm,宽度不小于200mm)。并宜在迎水面的交接处嵌填密封胶。
图4.7.1 砌块墙与钢筋混凝土墙、柱连接处的缝隙处理(略)
4.7.2 外墙如需做成具有装饰效果的凹缝,应按图4.7.2处理。
图4.7.2 凹缝做法示意图(略)
4.7.3 砌块墙体顶端与梁和楼板之间的连接:砌块墙体的顶端与梁和楼板之间可采用斜砌实心砌块连接,斜砌实心砌块的底部应垫有通长的高强弹性材料(如泡沫交联聚乙烯、泡沫橡胶等),高强弹性材料的宽度为80mm,厚度为15~20mm,见图4.7.3—(a),或在墙体顶端与梁或板底间预留不大于50mm的缝隙,在墙体顶部放置一通长高强弹性材料,然后沿墙长方向每隔600mm用防腐木砖楔紧,再用聚合物水泥砂浆或干硬性水泥砂浆填实,见图4.7.3—(b)。然后按图4.7.1方式粉刷。
图4.7.3 砌体顶端与梁、板之间的连接(略)
4.7.4 所有洞口的角部均应作45°网(钢丝网或耐碱网格布)加强。见图4.7.4。
图4.7.4 洞口角部45°网加强(四角相同)(略)
5 构造要求
5.1 砌块墙体的允许高厚比
5.1.1 加气混凝土砌块、混凝土砌块非承重墙应满足表5.1.1规定的高厚比要求。
表5.1.1
加气混凝土砌块、混凝土砌块非承重墙高度限值
┏━━┯━━━━━━━━━━━━━━━━━━━━━━━━━┓
┃墙厚│ 墙体高度限值(m) ┃
┃(mm)├────────────┬────────────┨
┃ │ M5砂浆 │ ≥M7.5砂浆 ┃
┃ ├────┬───────┼────┬───────┨
┃ │有门窗洞│无洞口或洞口高│有门窗洞│无洞口或洞口高┃
┃ │ │≤1/5墙高 │ │≤1/5墙高 ┃
┠──┼────┼───────┼────┼───────┨
┃190 │4.4 │5.0 │4.8 │5.0 ┃
┠──┼────┼───────┼────┼───────┨
┃140 │3.5 │4.7 │3.8 │5.0 ┃
┠──┼────┼───────┼────┼───────┨
┃120 │3.1 │4.1 │3.4 │4.5 ┃
┠──┼────┼───────┼────┼───────┨
┃90 │2.4 │3.2 │2.6 │3.5 ┃
┗━━┷━━━━┷━━━━━━━┷━━━━┷━━━━━━━┛
注:上端为自由端的墙体的高度限值应将表中数值乘以0.65的系数。
5.1.2 当砌块墙体的高度超过表5.1.1中的限值时,应在墙中加设钢筋混凝土圈梁或增加墙体厚度。
5.2 砌块墙体的稳定性要求
5.2.1 砌块墙体的长度超过5m时,应设钢筋混凝土构造柱。
5.2.2 砌块墙体的高度应满足高厚比要求,当超过允许高度限值时,应在墙体适宜位置设置钢筋混凝土圈梁。
5.3 构造柱、圈梁、过梁、配筋带
5.3.1 构造柱
1 构造柱的位置
1)宽度大于2m的洞口的两侧。
2)长度超过2.5m的独立墙体的端部。
2 构造柱的构造要求
1)构造柱的截面尺寸不应小于墙厚×200mm,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
2)构造柱的纵向钢筋不应少于4Φ10,也不宜大于4Φ16;箍筋宜采用Φ6@200。
3)构造柱应与楼层圈梁或基础梁锚固。
4)构造柱与墙体连接处的砌体宜砌平,沿墙高度每隔600mm设置2Φ6拉结钢筋,钢筋每边伸入墙内不应小于600mm。
5)必须先砌墙,后浇构造柱。
5.3.2 圈梁、配筋带
1 圈梁、配筋带的位置
1)自由端的墙体顶面。
2)高度超过4m的墙体。
2 圈梁、配筋带的构造要求
1)圈梁或配筋带宜连续地设置在同一水平面上,并形成封闭状;当圈梁或配筋带被门窗洞口截断时,应在洞口上部增设相同截面的附加圈梁或附加配筋带。附加圈梁或附加配筋带与圈梁或配筋带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2H(H为圈梁与附加圈梁的垂直距离),且不应小于1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