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深圳市建设局、深圳市规划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工程建设技术规范《非承重砌块墙体设计规范》的通知


┏━━━━━━━━━┯━━━━━━━━━━━━━━━━━━━━━━━┓
┃    项目    │        指标             ┃
┃         ├───┬─────────┬─────────┨
┃         │ 单位 │A 型玻纤布(被覆型)│B 型玻纤布(粘贴型)┃
┠─────────┼───┼─────────┼─────────┨
┃布重       │g/㎡ │  ≥80     │  ≥45     ┃
┠─────────┼───┼─────────┼─────────┨
┃含胶量      │%   │  ≥10     │  ≥8      ┃
┠──────┬──┼───┼─────────┼─────────┨
┃抗拉断裂强度│径向│N/50mm│  ≥600     │  ≥300     ┃
┃      ├──┼───┼─────────┼─────────┨
┃      │纬向│N/50mm│  ≥600     │  ≥200     ┃
┠──────┴──┼───┼─────────┼─────────┨
┃幅宽       │mm  │  600或900   │  600或900   ┃
┠─────────┼───┼─────────┼─────────┨
┃网孔尺寸     │mm  │  5×5或6×6  │  2.5×2.5  ┃
┗━━━━━━━━━┷━━━┷━━━━━━━━━┷━━━━━━━━━┛

  3.6.4 用于固定门窗框、悬挂物的锚固件(如尼龙锚栓等)应有试验资料,说明在所用砌体中的抗拔力及抗剪力。否则,选用前应进行检测,提供数据给设计单位。
  3.6.5 对拟采用的新材料、新技术应认真核实其有效性和安全性。必要时,可要求供应商做演示试验或在工程现场制做样板。

4 建筑设计

  4.1 一般规定
  4.1.1 模数
  平面模数宜采用2M(200mm),特殊情况下可采用1M(100mm);竖向模数、墙体的分段净长度及门窗洞口的宽度与高度尺寸均应采用1M为模数。
  4.1.2 平面设计
  1 平面形状:建筑平面宜简洁方正,少凹凸转折。转折处的尺寸应符合基本模数和砌块的尺寸要求。
  2 砌块排列:要求整齐且有规律性,避免通缝,应以大规格砌块为主砌块,使大规格主砌块占砌块总数的70%以上。辅助砌块最小长度不应小于100mm。砌块排列应上下错缝,搭接长度不宜小于被搭接砌块长度的1/3。砌块墙体尺寸应按砌块和砌体的标志尺寸进行标注(详图除外)。墙体的标志尺寸应符合1M模数。
  4.1.3 砌体开洞
  直径大于100mm的砌体孔洞应预留或预埋,不得随意开凿,孔洞周边应采取可靠的防裂、防渗措施。
  4.1.4 砌块强度等级
  1 地面以上砌体:外墙不应低于MU5.0(A5.0),内墙不应低于MU3.5(A3.5)。厨房、卫生间隔墙不应低于MU5.0(A5.0)。
  2 地面或防潮层以下砌体及潮湿房间的隔墙:不应低于MU7.5。
  4.1.5 砂浆强度等级
  1 砌筑砂浆: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砌块的强度等级。对加气混凝土砌块,应选用专用砌筑砂浆,砂浆的粘结强度不应小于0.2MPa。对普通混凝土砌块和轻骨料混凝土砌块,砌筑砂浆应满足本规范第3.5节的要求,其粘结性应满足砌块端面灰口刮灰后竖向不掉灰的要求。
  2 抹灰砂浆:抹灰砂浆中的打底砂浆,其强度等级不应低于砌块的强度等级。
  4.1.6 抹灰要求
  1 外墙抹灰
  1)贴(挂)网:凡墙体中两种不同材料连接处均应做贴(挂)钢丝网或耐碱玻纤网格布。贴(挂)网应平整、牢固,且必须置于抹灰层内,不得外露。贴(挂)网的宽度不应小于200mm。
  2)界面处理:墙体抹灰前,应先用界面处理剂作基层表面处理。
  3)打底找平兼防水层:用15~20mm厚聚合物水泥砂浆打底找平兼作防水层,或用15~20mm厚水泥砂浆打底找平,面层加2mm厚水泥基防水涂料作防水层。有较高抗裂要求的墙体可增设纤维砂浆。
  4)饰面层:按设计要求。大面积的饰面层应做分格缝。
  5)抹灰层厚度:加气混凝土砌块外墙抹灰宜控制在20mm以内,普通混凝土和轻骨料混凝土砌块外墙抹灰宜控制在25mm以内。
  6)分格缝:大面积外墙抹灰应做分格缝。分格缝宽10mm,深5mm,分格缝间距不宜超过3m。分格缝应采用聚合物防水砂浆或防水材料勾缝,或采用密封嵌缝材料嵌填。
  2 内墙抹灰
  1)贴(挂)网:要求与外墙抹灰相同。
  2)界面处理:要求与外墙抹灰相同。
  3)打底找平层:用10~15mm厚水泥混合砂浆打底找平。厨房、卫生间等有防水防潮要求的房间,应作防水层,防水层可兼作找平层。
  4)结合层:5mm厚水泥混合砂浆罩面。
  5)饰面层:按设计要求。
  6)水泥护角:凡内墙面的阳角应采用1:2水泥砂浆抹护角,护角高2000mm,两侧宽50mm,且宜采用塑料墙角护条。
  7)抹灰层厚度:内墙普通抹灰不超过20mm,内墙高级抹灰不超过25mm。
  8)凡埋设暗管线等的孔槽缝隙,均应先用水泥砂浆分层填实,并沿缝长加贴耐碱玻纤网格布作防裂处理,再分层抹灰。
  4.1.7 饰面层
  1 砌块墙体应做双面粉刷,饰面层宜采用涂料、乳胶漆等薄层轻质材料。高层建筑的外墙不宜贴面砖,当贴面砖时,应采用专用胶粘剂粘贴,其粘结强度不应低于0.4MPa。
  2 砌块墙体不得直接挂贴石材等重质饰面层;当必须采用时,一切通过钢质构配件承担的石材荷载均应由主体结构和楼层间的混凝土圈梁或砌块间的混凝土构造柱承担,不得由砌块承担,所用钢质构配件宜采用不锈钢。
  4.1.8 砌块的使用范围
  1 普通混凝土空心砌块和轻骨料混凝土空心砌块适用于各类建筑地面(±0.00)以上的内外墙和地面以下的内隔墙(有特殊要求的墙体除外),但地面或防潮层以下的砌体应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Cb20的灌孔混凝土灌实或采用实心砌块。
  2 加气混凝土砌块适用于各类建筑地面(±0.00)以上的内外墙和地面以下的内隔墙(有特殊要求的墙体除外),但如不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不得在以下部位使用:
  1)建筑物±0.00以下(地下室的非承重内隔墙除外)部位。
  2)长期浸水或经常干湿交替的部位。
  3)受化学侵蚀的环境,如强酸、强碱或高浓度二氧化碳等的环境。
  4)砌块表面经常处于80℃以上的高温环境。
  5)屋面女儿墙。
  3 烟道、排气管道不应采用砌块砌筑,应采用预制专用烟道和管道。用砌块砌筑的电梯井道,宜采用普通混凝土实心砌块。
  4.2 墙体的物理性能
  4.2.1 外墙的隔热要求
  1 外墙的传热系数K应满足K≤1.5W/(㎡·K)的要求,热惰性指标D应满足D≥3.0的要求,否则应进行热工验算或采取提高隔热性能的措施。砌块砌筑的外墙的传热系数应按经国家计量认证的质检机构提供的测定值采用;如无上述机构提供的测定值,可按本规范附录A选用。
  2 外墙的传热系数和热惰性指标应考虑热桥的影响,取平均传热系数和平均热惰性指标。
  3 外墙的平均传热系数和平均热惰性指标应按本规范附录B的计算方法进行计算。热桥的传热系数和热惰性指标应按本规范附录C的计算方法进行计算。
  4 外墙的外表面宜采用浅色饰面材料。
  4.2.2 提高砌块外墙隔热性能可采用以下措施之一或两种的综合。
  1 采用厚度不小于150mm的加气混凝土砌块作外墙。
  2 采用多排孔的空心砌块。
  3 在砌块外墙的内侧或外侧抹20mm厚的保温砂浆。
  4 采用复合墙体,如采用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岩棉板、玻璃棉板等保温材料与空心砌块组成复合墙体。
  4.2.3 砌块墙体的隔声要求
  1 应按建筑物使用功能要求确定砌块墙体的隔声标准等级及墙体厚度,并应符合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88)的规定。
  2 砌块墙体的隔声性能可按本规范附录A选用。
  3 提高隔墙隔声性能的措施:
  1)适当提高砌块的密度或增加墙体的厚度。
  2)适当降低砌块的孔洞率或在其孔洞内填塞吸声材料。
  3)双层墙的构造应避免出现“声桥”。
  4)加强对埋设管道管线的孔洞和缝隙的密封处理。
  4.2.4 砌块墙体的防火要求
  1 砌块墙体的防火性能可按本规范附录A选用。
  2 用于普通隔墙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h。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