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填充墙应沿钢筋混凝土墙或柱全高每隔3皮砌块或不超过600mm设置2Ф6拉结钢筋。
2 拉结钢筋宜根据皮数杆的标识后置于灰缝所在位置的混凝土墙柱上。
3 钢筋伸入填充墙内的长度对于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和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砌块,不应小于500mm;对于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不应小于700mm。
4 拉结钢筋应砌入水平灰缝中(图5.1.29),有拉结钢筋处水平灰缝厚度应比拉结钢筋直径大4mm。
图5.1.29 拉结钢筋处空心砌块砌体示意图(略)
5.1.30 后置于混凝土墙柱的拉结钢筋可选用下列方法之一进行施工:
1 膨胀螺栓法:按皮数杆标识的灰缝位置,在混凝土剪力墙或框架柱上钻孔,孔深不小于60mm,锚入Ф10的膨胀螺栓,膨胀螺栓外露部分的长度应不小于30mm并与Ф6拉结钢筋双面满焊。
2 植筋胶后植法:按皮数杆标识的灰缝位置,在剪力墙或框架柱上钻直径为Ф10的孔,孔深60mm,采用结构胶将Ф6拉结钢筋直接植入。
3 预埋钢板法:在混凝土剪力墙或框架柱上,从第一皮砌块底部向上600mm开始,间距600mm预埋两条5×40×300钢板,钢板用2Ф6锚筋与混凝土剪力墙或框架柱锚固:按皮数杆标识的灰缝位置,在预埋钢带上焊接2Ф6拉结钢筋。
5.1.31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和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砌块砌筑的墙体底部,应砌筑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或现浇C15素混凝土坎台,其高度不宜低于室内地坪以上200mm。
对于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墙体底部应现浇素混凝土坎台,高度不得小于200mm。
5.1.32 门窗洞口宽度大于600mm时,应设置钢筋混凝土过梁,过梁的截面尺寸、配筋、支座长度应根据洞口宽度按设计要求采用。当采用预制钢筋混凝土过梁时,支座处砌体顶部应找平,安装时应坐砌砂浆。
门窗洞口宽度小于600mm时,可采用30mm厚M10水泥砂浆内设2Ф8的钢筋过梁,钢筋应埋入砂浆中,锚入洞口两边砌体不小于250mm。
门窗洞口一侧为混凝土结构构件时,应埋置钢筋与过梁钢筋焊接连接,当洞口宽度大于600mm时,应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过梁。
5.1.33 烟道、通气管道宜采用预制构件。如采用砌块砌筑时,应边砌边抹灰。
5.1.34 除第5.1.31条规定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和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砌块不宜混砌。
5.1.35 当采用预拌砂浆或现场拌制砂浆时,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和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砌块的灰缝厚度应为8~12mm;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水平灰缝厚度不宜大于15mm,竖向灰缝厚度不宜大于20mm,横竖缝均不得小于8mm。
当采用干粉砂浆砌筑时,砌体灰缝厚度宜为2~3mm。
5.1.36 砌体应随砌随勾缝,可用Ф12钢筋将灰缝勾成深1~3mm的凹缝。
5.1.37 施工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砌体受流淌水浸泡;雨天施工时应采取防雨措施防止雨水直接冲淋砌体。
5.1.38 砌筑砂浆试块应随机取样制作,严禁同盘砂浆制做多组试块。每一检验批且不超过250立方米砌体的各种类型及强度等级的砌筑砂浆,应制作不少于1组试块,每组试块数量为6块。
5.1.39 砌体转角处,预埋暗管、暗线处及墙顶砌块砌筑处,宜采用配套砌块,异形砌块的形式和应用范围见本规范附录H。
5.2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施工
5.2.1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填充墙施工宜按下列工艺流程进行:
清理基层→定位放线→立皮数杆→后置拉结钢筋→墙底坎台施工→选砌块→浇水湿润→满铺砂浆→摆砌块→安装门窗过梁→浇灌混凝土构造柱、连系梁→砌筑顶部配套砌块。
5.2.2 砌筑前,应向砌块砌筑面洒水1~2遍,表面湿水深度宜为8~10mm。
5.2.3 除墙根一皮砌块外,同一面墙应用同种砌块砌筑,不同密度等级和强度等级的加气砌块不宜混砌。
5.2.4 切锯砌块应使用专用工具(锯、钻、镂、平直架等),不得用斧或瓦刀砍劈。
5.2.5 砌筑时应满铺砂浆,铺浆厚薄应均匀,浆面应平整。铺浆后应立即放置砌块,一次摆正找平,保证灰缝厚度。
5.2.6 上下皮砌块的竖向灰缝应相互错开,相互错开长度宜为300mm,并不应小于150mm。如不能满足要求,应在水平灰缝处设置2Ф6的拉结钢筋,拉结钢筋的长度应不小于700mm(图5.2.6)。但竖向通缝仍不得超过两皮砌块。
图5.2.6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墙拉结钢筋图(略)
5.2.7 砌体墙转角处应在水平灰缝中放置2Ф6拉结钢筋,钢筋伸入墙内不应小于700mm,竖向间距不应大于1m。
5.2.8 门窗洞口的砌筑与门窗框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外墙。门窗洞口两侧上、中、下应预埋C20细石混凝土块(每侧不少于3块)或现浇混凝土构造柱,用M6膨胀螺栓固定连接件。
2 内墙。当墙体厚度不小于200mm时,可采用膨胀螺栓直接在砌块上固定连接件:当墙体厚度小于200mm,应沿门窗洞两侧上、中、下预埋C20细石混凝土块(每侧不少于3块)或现浇混凝土构造柱,用M6膨胀螺栓固定连接件。
3 重型门的洞口,应按设计要求施工,当设计无要求时,应沿门两侧现浇混凝土构造柱。
4 门窗框连接件应采用Q235钢材,其厚度不应小于1.5mm,宽度不应小于20mm。固定点数量与位置根据门窗的类型、尺寸、荷载等情况合理布置。连接件距门窗边框四角的距离不应大于200mm,其余固定点的间距不应超过400mm。
5 门洞口构造柱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5.1.27条的规定,且构造柱的纵筋应锚入过梁。
5.2.9 砌体窗台处构造应满足下列要求:
1 窗洞口宽度大于900mm时,窗台处应采用现浇或预制钢筋混凝土窗台板。板厚不宜小于100mm,纵向钢筋为2Ф10,横向钢筋为Ф6@200,梁两端各伸入砌体不应小于400mm(图5.2.9—a)。
图5.2.9—a 砌体窗台板构造图(略)
2 窗洞口宽度小于900mm时,可在窗洞口一皮砌块下的水平灰缝中应设置3Ф6拉结钢筋,钢筋伸入窗洞口两侧应不小于500mm(图5.2.9—b)。
图5.2.9—b 砌体窗口下配筋图(略)
5.2.10 堵塞墙上孔洞时,宜采用异形砌块或经切锯而成的加气混凝土砌块填堵,不应采用其他材料塞堵。
5.3 空心砌块施工
5.3.1 空心砌块填充墙施工宜采用下列工艺流程:
清理基层→定位放线→立皮数杆→后置拉结钢筋→墙底坎台施工(适用于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砌块以及有防水要求的砌体)→选砌块→浇水湿润→满铺砂浆→摆砌块→浇灌混凝土门窗框等(或安装门窗过梁)→浇筑构造柱、连系梁→砌筑顶部配套砌块。
5.3.2 砌筑前,应按下列要求选择砌块及洒水湿润:
1 不应使用被水浸透和表面上有浮水或含水率超标的砌块。
2 对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其自然含水率为5%~8%时,一般不需浇水湿润;当施工期间最高气温超过30℃时,应提前喷水湿润。
3 不应使用断裂或砌块壁肋中有竖向裂缝的砌块。
4 砌筑前应清理干净砌块表面的污物。
5.3.3 砌筑时,除特殊部位外,砌块应底面朝上(即反砌),从外墙转角处或定位砌块处开始砌筑。
5.3.4 空心砌块砌筑应采用满铺法,当采用干粉砂浆砌筑时,除外墙、厨厕间砌体坎台上的第一皮砌块以及墙高超过3m的砌体外,可采用壁铺法施工。
1 满铺法:在下皮砌块整个水平面的壁和肋上,以及上皮砌块端面上全部刮上砂浆,然后将上皮砌块坐在已铺好的水平面砂浆上,并压紧竖缝砂浆(图5.3.4—1)。
图5.3.4—1 满铺法(略)
2 壁铺法:仅在下皮砌块的两侧外壁上以及上皮砌块端面的两侧刮上与壁等宽的砂浆,然后将上皮砌块坐在已铺好的水平面砂浆上,并压紧竖缝砂浆(图5.3.4—2)。
图5.3.4—2 壁铺法(略)
5.3.5 空心砌块墙体应对孔错缝搭砌,搭接长度不应小于90mm。墙体的个别部位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在灰缝中设置拉结钢筋或钢筋网片,但竖向通缝仍不得超过两皮空心砌块。
5.3.6 砌筑时水平灰缝宜用专用灰铲或铺灰工具坐浆铺灰,竖向灰缝宜采用把砌块竖立后平铺端面砂浆的方法,相邻砌块的灰口同时挂灰碰头砌筑。严禁用水冲浆灌缝。
5.3.7 门窗洞口的砌筑与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装门窗框前,空心砌块门窗洞边200mm内的砌体孔洞应采用不低于M5的砌筑砂浆或C15细石混凝土填实,然后用M6膨胀螺栓固定门窗框的连接件。连接件的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5.2.8条第4款的规定。
2 重型门的安装应符合本规范第5.2.8条第3款的规定。
3 窗台处应用盲孔砌块砌筑并加设钢筋或加设钢筋混凝土窗台梁,再以M10水泥砂浆抹平达设计标高(图5.3.7)。
图5.3.7 窗台处的加固方法示意图(略)
4 门窗顶如有砌体,应加设现浇、预制过梁,或槽形砌块现浇过梁(图 5.3.7—3),现浇过梁的支承长度不应小于200mm。
图5.3.7—3 槽形砌块现浇梁做法示意图(略)
5.3.8 墙体转角处的砌块孔洞,应采用不低于M5的砌筑砂浆或C15细石混凝土填实。
6 抹灰工程施工
6.1 一般规定
6.1.1 抹灰工程应在砌体工程施工完毕至少7d并经验收合格后进行。
6.1.2 砂浆的工作性能和技术指标应满足设计和本规范的要求,同时应按本规范第4.9.3条的要求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6.1.3 抹灰前,应检查砌体预埋件、预留洞等位置是否正确,基体表面的尘土、污垢、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墙体上的灰缝、孔洞和凹槽应填补密实。
6.1.4 抹灰前,砌体应防止雨淋或暴晒。抹灰时砌体应保持表面湿润,蒸压加气混凝土砌体表面湿润深度宜为10~15mm,其含水率不宜超过20%;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体和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砌体含水率宜控制在5%~8%。
6.1.5 砂浆的拌制、运输、储存、使用应符合本规范第5.1.9、5.1.10、5.1.11条的规定。
6.1.6 采用干粉砂浆时,抹灰层的平均总厚度不宜大于20mm。采用预拌或现场拌制砂浆时,抹灰层的平均总厚度,不宜大于下列数值:
1 内墙普通抹灰20mm。
2 内墙高级抹灰25mm。
3 外墙抹灰25mm。
4 外墙勒脚及突出墙面部分30mm。
6.1.7 抹灰应分层进行,采用干粉砂浆时,砂浆每遍抹灰厚度宜为5~10mm。采用预拌或现场拌制砂浆时,水泥砂浆每遍抹灰厚度宜为5~7mm,水泥混合砂浆每遍抹灰厚度宜为7~9mm,且应待前一层砂浆终凝后方可抹后一层砂浆。
6.1.8 水泥砂浆不得抹在混合砂浆上,罩面石膏灰不得抹在水泥砂浆层上,强度等级高的砂浆不应抹在比其强度低的砂浆层上。
6.1.9 修补找平用砂浆宜与大面积抹灰所用砂浆一致,其强度等级不得低于大面积抹灰砂浆。
6.1.10 下列部位抹灰时应挂加强网加强:
1 不同材料基体结合处在基体上挂加强网(图6.1.10—1)。
图6.1.10—1 砌体外侧与混凝土梁板柱相接处挂网(略)
2 暗埋管线的孔槽处在基体上挂加强网(图6.1.10—2)。
图6.1.10—2 砌体内暗埋管槽挂网(略)
3 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在找平层中应附加一道加强网(图6.1.10—3)。
图6.1.10—3 砌抹灰厚大于35mm时的加强措施(略)
4 超过9层的住宅、24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外墙找平抹灰时基体上应满挂钢丝网(图6.1.10—4)。
图6.1.10—4 外墙面挂网(略)
6.1.11 加强网可采用钢丝网或纤维网。
6.1.12 挂钢丝网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挂网前将结合处、孔槽、洞口边等部位进行修补,修补时应分层填实抹平。
2 挂网时混凝土墙可用射钉固定,砌块墙可用钢钉固定;固定钉间距不宜超过400mm;钢钉宜钉在灰缝中,固定后应保证钢网平整、连续、牢固,不变形起拱。
3 网材与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
4 钢丝网应用镀锌钢丝网,眼目规格不宜大于20mm×20mm,钢丝直径不小于1.0mm。
5 钢丝网必须置于抹灰层内,严禁外露。
6.1.13 挂纤维网时,应先用铁抹子将聚合物砂浆抹在找平层上,再将纤维网展平贴在聚合物砂浆上,并使聚合物砂浆均匀布满在纤维网上,总厚度3~5mm,纤维网应置于抹灰层表面下3~5mm。
6.1.14 除采用干粉砂浆外,砌体抹灰前基体表面应涂刷一层聚合物水泥砂浆或其他界面处理剂做结合层。结合层可采用下列两种做法:
1 将聚合物水泥砂浆或其他界面处理剂涂刷在基体表面上,并随刷随抹灰。
2 将聚合物水泥砂浆或其他界面处理剂涂刷在基体表面上,边刷边拉毛,或喷涂成拉毛面,拉毛面积不小于基体表面积的95%,待拉毛面坚硬,再抹找平层砂浆。
6.1.15 采用干粉砂浆时,应按干粉砂浆的用途说明选用砂浆的类型,并按施工指导的要求施工。
6.1.16 采用机械喷涂抹灰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机械喷涂抹灰施工规范》JGJ/T105的规定。阳角处可采用成品阳角条加强。喷涂前应采取遮挡、包裹等保护措施,防止沾污门窗、管道和其他已安装设备。
6.1.17 抹灰砂浆在凝结前应防止暴晒、雨淋、水冲、撞击、振动。
6.1.18 下一道工序施工前,抹灰砂浆应湿润养护。
6.1.19 强度等级相同,生产工艺和配合比基本相同的抹灰砂浆,每50立方米应制做一组试块,每组6块试块。
6.2 外墙抹灰
6.2.1 外墙抹灰宜采用下列工艺流程:
基体表面处理→挂钢丝网→挂线、贴灰饼、设标筋→界面处理→抹找平层(第一道防水层)→设分格缝→抹防水层(第二道防水层)→抹面层(保护层)。
6.2.2 外墙窗样板件安装完成后应进行淋水试验。试验方法可按本规范第9.1.6条的规定进行。
6.2.3 外墙抹灰前,应对门窗框与砌体之间的缝隙进行处理。缝隙处理可采用下列方法之一:
1 用纤维防水砂浆或聚合物防水砂浆填塞密实并涂刷聚合物水泥基防水涂料一层,涂膜厚度不小于1.0mm(图6.2.3—1)。
图6.2.3—1 门窗框边缝填塞大样(略)
2 用聚氨脂PU发泡胶或其他弹性材料封填并在门窗框与外墙交界处留10mm深凹槽,用纤维防水砂浆或聚合物防水砂浆填塞密实,再刷1mm厚聚合物水泥基防水涂料(图6.2.3—2)。
图6.2.3—2 门窗框边缝填塞大样(略)
6.2.4 外墙窗框填缝完成后应抽样进行淋水试验。抽样比例由各方通过协商确定,试验方法可按本规范第9.1.4条的规定进行。
6.2.5 外墙找平层抹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找平层表面应根据不同防水材料要求进行刮平搓毛或收光,并湿润养护。
2 外墙找平层作为防水层时抹灰应做分格缝。分格缝一般宽10mm,深5mm,分格缝间距不宜超过3m。
3 外墙窗上口应做滴水线,窗下口应放坡,坡度应控制在不小于20%,外窗台最高点应低于内窗台20mm以上。门窗框外侧表面与洞口墙体间留6mm×6mm凹槽,内填防水密封胶(图6.2.5)。
图6.2.5 外窗安装上下节点大样(略)
4 阳台、女儿墙顶面应向内放坡,坡度不小于6%;突出墙面的腰线、檐板、凸窗上部应做不小于3%的向外排水坡,与墙面交界处宜做成直径50mm的圆角,下部应做滴水线。
6.2.6 外墙上直通室内的洞口,应加PVC塑料套管,做到内高外低,并在外墙沿套管周边嵌填密封胶(图6.2.6)。
图6.2.6 外墙套管安装大样(略)
6.2.7 外墙面防水宜由第一道防水层、第二道防水层、防水保护层、装饰面层四个基本构造层组成。第一道防水层宜采用防水砂浆;第二道防水层宜采用水泥基防水涂膜;装饰面层及粘结层可兼做防水保护层。
6.2.8 当外墙饰面层采用柔性外墙用腻子和具有防水功能的面层涂料时,若采取可靠措施取消第二道防水层,第一道防水层应采用聚合物纤维防水砂浆,厚度不小于10mm。
6.2.9 当外墙饰面层采用具有防水性能的专用饰面砖粘结材料和勾缝材料时,若采取可靠措施取消第二道防水层,第一道防水层应采用聚合物防水砂浆,厚度不小于10mm。
6.2.10 外墙防水涂料的做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前基层表面应坚实,无浮尘、油污、表面平整,湿润但无明水。
2 穿墙的管根、管道支架根部等部位应先做一层防水,再进行大面积施工。
3 涂刷应均匀,可分多次涂刷,使表面平整不留气泡。
4 防水层与基层必须粘结牢固,防水层表面的平整度应符合装饰面层对基层的要求。
6.2.11 外墙找平层材料的抗拉强度不应低于外墙饰面对基层粘结强度的要求。
6.3 内墙抹灰
6.3.1 内墙抹灰宜采用下列工艺流程:
基体表面处理一局部挂加强网→吊直、套方、贴灰饼、设标筋→界面处理→做护角→抹窗边→抹底灰→抹踢脚线及墙裙→抹面灰。
6.3.2 内墙抹灰前应根据灰饼厚度在墙面阳角做护角,护角可采用下列两种做法:
1 用M15水泥砂浆做暗护角,护角高不应小于2m,两侧宽不应小于50mm。
2 PVC成品护角,护角高不应小于2m,护角的固定及覆盖应按相应的产品要求施工。
6.3.3 墙面踢脚线应采用M15水泥砂浆打底抹面。
6.3.4 厨厕、浴室等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其防水的基本做法宜采用本规范第6.2节中外墙的防水做法。
6.3.5 内墙全墙面有防水要求时,墙面的防水层应由顶板底做至地面。地面为刚性防水层时,应在地面与墙面交接处预留10mm×10mm凹槽,嵌填防水密封材料;地面为柔性防水层时,地面防水层应覆盖墙面防水层高不小于250mm。
7 涂饰工程施工
7.1 一般规定
7.1.1 涂饰工程应在抹灰基层、细部处理、门窗框安装及其他相关安装工程施工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进行。
7.1.2 抹灰基层应干燥,涂刷乳液型涂料时,含水率不得大于10%;涂刷溶剂型涂料时,含水率不得大于8%。
7.1.3 基层的PH值不得大于10。
7.1.4 涂饰材料的技术指标应满足设计和本规范的要求,同时应按本规范第4.9.3条的要求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7.1.5 厨浴间等潮湿环境内墙面,应采用耐水腻子和耐水涂料,外墙面必须采用外墙用腻子和外墙涂料。
7.1.6 涂饰工程所使用的腻子、封底材料、中间层涂料应与面层涂料相配套,溶剂型涂料应采用配套的稀释剂。
7.1.7 涂饰材料的备料和存放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根据设计选定的颜色,以色卡定货。
2 根据实际涂饰面积、材料单耗、损耗和工艺要求,确定备料量。
3 涂饰材料应有专门的贮存库,贮存环境应阴凉、干燥、通风良好,温度介于5~40℃之间。溶剂型涂料存放地点必须有防火措施,并应满足国家有关消防要求。
7.1.8 涂饰材料的使用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外墙涂饰,同一墙面同一颜色应用相同批号的涂饰材料。
2 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涂饰材料的施工黏度应根据施工方法、施工季节、温度、湿度等条件严格控制,应有专人按说明书负责调配,不得随意加稀释剂或水,涂料使用前应搅拌均匀。
3 双组分涂饰材料,应严格按产品说明书规定的配制比例,根据实际用量分批混合,并按说明书要求静置一段时间后才能使用。涂料混合后必须在说明书规定的时间内用完。
4 未用完的涂饰材料应密封保存,不得泄露或溢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