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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福建保监局关于加快发展福建省县域保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二)坚持防范风险,诚信立业。各保险机构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完善业务、财务流程管理,不断提高“两核”质量。要加强对基层机构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注重关键环节风险隐患的排查,切实防范化解风险。要在县域保险机构中加强法规培训、诚信宣传和职业道德教育,使“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观念深入人心,使依法经营,规范展业,诚信服务成为员工的自觉行为。
  五、创新产品服务,不断满足县域保障需求
  (一)各保险机构要加强对县域保险市场需求的调研,畅通市场信息传导机制,通过对老产品的更新改造和新产品的研发,逐步形成符合县域特点的保险产品体系。要突出县域保险产品缴费低廉、保障适度、风险可控、方便购买的特色,丰富产品层次,以适应不同经济水平的群众保障需求。要推进保险条款的通俗化,让投保人明明白白买保险,实实在在得保障。要灵活运用产品组合策略和定价策略,满足投保人对保险产品的多样化、个性化需求。
  (二)各保险机构要结合地域特点,探索建立管理有效、服务到位、费用节省、群众满意的县域保险服务体系。要引导基层员工牢固树立优质服务理念,强化服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服务品质,树立公司服务品牌。要探索适应县域保险市场实际的服务方式,通过送保险下乡、送赔款上门等形式,提供保险延伸服务。要通过推行驻村服务专员制度,开展业务宣传、续期保费收展、保单保全、代理索赔等服务。要推行投保提示制度,努力提高客户回访率,及时化解合同纠纷。
  六、普及保险知识,为县域保险发展提供助推力
  (一)要注重做好与各级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宣传保险经济补偿、资金融通、社会管理的功能,说明保险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争取社会各界对发展县域保险的理解和支持。
  (二)要结合县域生产、生活的特点,选择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内容简单明了、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保险宣传。如通过电视、广播、报刊、墙报等载体,通过举办农户家庭小型茶话会、集贸市场现场说明会等形式,持之以恒地开展保险宣传,扩大保险知识的普及程度。尤其要抓住重大、典型的理赔案例,增强宣传效果,提升行业形象。通过行之有效的保险宣传,帮助群众增强保险意识,掌握科学的防灾防损方法,树立正确的保险观念。
  七、加强窗口指导,构筑县域保险发展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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