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环保局等部门洪汝河、天然文岩渠及贾鲁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积极推行清洁生产
  1.工作任务
  2005年10月底前,完成舞阳银鸽纸产有限公司、舞阳县腾飞化工有限公司、舞阳奥克啤酒有限公司、舞钢市海明集团造纸厂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2005年12月底前,完成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二分厂、西平县恒发造纸有限责任公司、驻马店市热电厂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2.工作标准
  公布名单,开展审核,组织验收。
  3.工作责任
  该项工作由有关企业负责。对不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或虽经审核但不如实上报审核结果的,责令限期改正,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相关条款予以处罚。
  (六)切实解决群众饮水安全问题
  1.工作任务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水利厅等部门解决淮河海河流域污染较重地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规划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5]28号)规定的内容执行。
  2.工作标准
  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成后所抽取的地下水,或经过净化设备处理的饮用水,水量达到30—50升/人·日的标准,水质达到《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的规定。有条件的,尽量实行供水到户;暂无条件的,设立集中供水点。对所有供水水源,要划定保护范围并加以保护。
  3.工作责任
  该项工作由水利部门牵头,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地方配套资金,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关市、县(区)具体实施,主要领导同志亲自抓,成立专门工作班子,明确责任分工,确保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凡是不能按照责任分工按期完成任务的部门,给予通报批评。
  三、保证措施
  (一)加强监测监控
  县(区)环保部门要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分人到乡镇,建立巡查记录,严防“十五小”、“新五小”企业死灰复燃;要加强对重点污染企业的监控,派驻重点排污企业的环境监管人员要建立监管记录,对企业违法排污现象要做好取证工作,并及时上报,阻止环境违法行为。
  省辖市环保局要对河流目标断面的水质进行加密监测,在常规监测周期外,每月至少加密监测2次(建成自动监测站并和省局联网的,可不加密监测);要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监督检查,每周至少暗查1次,每月将目标断面水质和重点污染源监督监测结果在月底前上报省环保局。对河流断面水质超标的地方,要追查到源,严肃处理。
  省环保局不定期地对河流目标断面水质监测和重点污染源暗查,检查环保部门监管企业人员的监督情况。目标断面的水质抽查监测结果参与目标考核评定。
  (二)严格目标考核
  严格实行水质断面目标考核,当水质浓度超过目标值0.5倍(含0.5倍)以上,按2次不达标计算扣分;目标断面水质连续两次超标,向省辖市政府出示黄牌警告,并向全省通报;第三次超标则确定该省辖市未完成当年水环境质量责任目标,暂停所有排放水污染物建设项目审批,直至水质好转。并按《暂行办法》,追究省辖市、县(区)政府的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部门协作
  发展改革部门:加快工业结构调整,加大对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工业污染综合治理等环保重点工程项目核准和投资工作力度,对未经环保审批的项目,不予立项和办理有关手续。
  工商部门:对没有环保审批手续的工业企业,不予注册登记和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对因污染严重和环境违法而被依法取缔关闭的企业,及时注销工商营业执照;自2006年1月1日起,对没有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注销或吊销其工商营业执照。
  电力部门:对依法取缔关闭的违法企业,停止供应生产用电。
  建设部门: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和垃圾处理场(厂)的建设,确保污水处理厂满负荷正常运行;督促城市污水处理厂完成企业化改制,实现市场化运营。
  水利部门:确保群众饮水安全工程保质保量按期落实到位;对依法取缔关闭的违法企业,吊销取水许可证,停止生产用水供应。
  (四)实行责任追究
  对于不认真履行职责,行政不作为,造成环境污染,导致当地环境质量恶化,引发环境纠纷的,要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依纪追究有关政府、有关部门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造成污染事故构成犯罪的,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五)定期新闻发布
  省环保局每月向社会发布环保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环境质量状况和重大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每季度发布各省辖市和有关部门工作任务进展情况。各省辖市、县(区)环保部门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公布重点排污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和违法排污企业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

洪汝河流域关闭造纸企业及草类制浆生产线名单




┌──┬─────┬───────┬─────┬─────┬───┬─────┐
│序号│省辖市名称│  企业名称  │ 关闭内容 │ 关闭时限 │ 第一 │具体责任人│
│  │     │       │     │     │责任人│     │
├──┼─────┼───────┼─────┼─────┼───┼─────┤
│1  │驻马店市 │平舆县红河谷造│草类制浆生│2005年5月 │平舆县│分管副县 │
│  │     │纸厂     │产线   │底前   │县长 │(区)长、发│
├──┼─────┼───────┼─────┼─────┼───┤展改革委 │
│2  │驻马店市 │河南五三造纸厂│草类制浆生│2005年5月 │确山县│(或经贸委)│
│  │     │       │产线   │底前   │县长 │主任、环保│
├──┼─────┼───────┼─────┼─────┼───┤局局长  │
│3  │驻马店市 │西平县豫中朝阳│关闭企业 │2005年5月 │西平县│     │
│  │     │纸厂     │     │底前   │县长 │     │
├──┼─────┼───────┼─────┼─────┼───┤     │
│4  │驻马店市 │西平县新星造纸│关闭企业 │2005年5月 │西平县│     │
│  │     │厂      │     │底前   │县长 │     │
├──┼─────┼───────┼─────┼─────┼───┤     │
│5  │驻马店市 │驿城区宏远瓦楞│关闭企业 │2005年5月 │驿城区│     │
│  │     │板纸厂    │     │底前   │区长 │     │
├──┼─────┼───────┼─────┼─────┼───┤     │
│6  │漯河市  │舞阳县舞光造纸│草类制浆生│2005年5月 │舞阳县│     │
│  │     │厂      │产线   │底前   │县长 │     │
├──┼─────┼───────┼─────┼─────┼───┤     │
│7  │漯河市  │舞阳麟祥纸业有│关闭企业 │2005年5月 │舞阳县│     │
│  │     │限公司    │     │底前   │县长 │     │
├──┼─────┼───────┼─────┼─────┼───┤     │
│  │     │舞阳蓝宝纸业有│     │2005年5月 │舞阳县│     │
│8  │漯河市  │       │关闭企业 │     │   │     │
│  │     │限公司    │     │底前   │县长 │     │
├──┼─────┼───────┼─────┼─────┼───┤     │
│9  │漯河市  │舞阳华泰纸业有│关闭企业 │2005年5月 │舞阳县│     │
│  │     │限公司    │     │底前   │县长 │     │
├──┼─────┼───────┼─────┼─────┼───┤     │
│10 │驻马店市 │西平县恒发造纸│草类制浆生│2005年5月 │西平县│     │
│  │     │有限责任公司 │产线   │底前   │县长 │     │
└──┴─────┴───────┴─────┴─────┴───┴─────┘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