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可按照上述要求,制定村庄整治的具体实施标准。努力营造“塞上江南”的田园风光。
(三)建设模式
根据各市、县(区)及镇、乡、村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和现有基础条件的不一致性,农民新居建设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各地应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宜的模式,因地制宜进行改造。
1.拆迁重建模式:即通过整体拆迁、集中建设、统一安置的方式,建设一批新村,主要因大的工程建设、自然灾害、移民等引起。该模式又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异地动迁式,如移民吊庄、城中村改造,整村迁并等;另一种是就地重建式,如村庄整体破旧危房较多,按规划有计划地把原旧村逐步拆除,重新统一建设。
2.整理改造模式:即以“改”为主的方式,规模较大、基础条件较好、近年来新建房屋较多的村庄可采用部分保留、部分翻建的方式进行改造,在村庄周边扩建新住宅区,把旧村中需拆建的农户迁到新住区,旧村内以环境改造为主,引导周围自然村向新住宅区迁移。
3.自然翻建改造引导模式:经济条件较差,居住环境改善正在起步阶段的村庄,对先行翻建改造任务的农户,给予重点扶持奖励,引导农民逐步按规划设计要求改善居住条件。
4.环境治理模式:在农民住房条件较好的村庄,主要以村庄环境建设为重点,农民住房基本保留,有重点的进行局部改造,重点进行村内道路、绿化、亮化及卫生、文体等设施建设,拆除违章建筑及危房,使整体环境达到整齐、干净、美观。
五、工作任务和要求
(一)抓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各市、县(区)要把编制村庄规划作为实施“塞上农民新居”建设计划的“龙头”工作来抓。2005年年底前要编制完成县(市)域村庄布局规划,并在此基础上年内完成40%的行政村规划工作,2006年底以前争取完成全部行政村规划。村庄规划完成后,各市县要将农民住房规划审批管理纳入计算机管理,按照科学化、规范化审批程序进行农民住房建设管理。
编制村庄规划,要充分考虑各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广大农民群众的意愿,既要高起点、高水平,又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切忌不切实际和不顾群众意愿的大拆大建、整齐划一。县(市)域村庄布局规划要充分考虑今后各项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全面提高农村居住环境质量的要求,突出建设大村庄,逐步缩减分散、零乱的小村庄,重点规划建设中心村。村庄规划要充分发掘地方优秀的传统文化、民俗风情和民居建筑文化,丰富村庄规划建设的文化内涵,突出地方特色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共融,努力把我区的村庄规划建设成为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和浓郁乡土文化氛围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
(二)选择重点,抓好试点,做好宣传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