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理规划、整合资源、拓展功能的基础上,利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分阶段进行建设,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协调,符合山西实际的全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增强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生命和财产的损失,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发展的需要。
三、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基本原则
全省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应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广泛参与,提高全民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意识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整体规划,条块结合,分级负责,分步实施,总体推进的原则;坚持依托地方财政为主,充分整合和利用现有资源,社会适当补缺的原则;坚持以属地为主,技术先进,措施实用,起动快速,施援科学,保障有力的原则。
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框架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框架是在省、市、县应急委统一领导下,由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领导机构、综合协调指挥机构、专业协调指挥机构、应急支持保障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企业单位共同组成。按照合理布局、资源共享、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集中统一的原则,各市要在现有队伍的基础上组建一支综合性的多功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省人民政府将重点装备5—6个区域性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构建全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骨干体系,并建立全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协调运转的工作机制和现代应急信息资源通讯网络,形成全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的有机整体。
五、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建设的主要任务
按照国家有关搞好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总要求,我省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应着力做好以下主要工作:摸清现有应急救援资源状况,合理规划和整体布局,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和完善骨干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基地;摸清全省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状况,搞好评估登记,实施风险预测和应急预警,落实监控措施;建设应急救援专家组队伍和应急救援专业化队伍,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建设,增强应急救援抢险能力;建立和完善省、市、县(市、区)、企业四级应急救援预案,搞好预案的审核、备案和演练,增强预案实施的有效性和针对性;逐步建立省、市、县三级重大危险源预警监控机制,增强应对突发和可能发生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
六、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实施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