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进一步深化职业院校人事制度改革,大力推进全员聘任制度,促进人才合理流动,优化教师队伍。要深化职业院校教职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把教职工收入与学校发展、岗位津贴与个人工作业绩挂钩,调动教职工积极性。职业院校的教师编制审核要根据教育教学实际适当放宽。
18、加快“双师型”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广开“双师型”教师来源渠道,缓解专业教师紧缺的现状,促进“双师型”教师比例逐步提高。加快职教名师培养,引进高水平专业技术人才任教,提高职业院校师资水平。职业院校可根据教学工作需要每年从社会上招聘一定数量有实践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专兼职教师。教育部门做好教师资格和教学能力的认定,人事(编制)部门在核定编制范围内优先办理专职教师录用手续,积极为职业院校招聘人才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提供服务。各有关部门要解决好到职业院校任教的专业技术人员、高级工和技师的职称等问题。实践性较强的专业教师,可按照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的规定,再评聘第二专业技术职务。
19、建立健全专业教师定期参加技术培训和实践锻炼制度,专业教师每年脱产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应不少于规定的学时数,每2年应有2个月以上时间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进行实践,并作为教师提职、晋级的必要条件。专业教师进行技术培训和实践锻炼要纳入教师继续教育的总体规划之中。其他教师和管理人员也应定期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进行实践和调研。有关行业和企业要积极为教师实践锻炼提供机会和条件。
六、加强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建设
20、认真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的意见,加强实训基地建设,切实改善职业院校的实习实训条件。根据全市经济结构调整和支柱产业发展需要,确定在纺织服装、电子信息、化工与冶金、建筑与运输、农林养殖、商贸旅游等重点专业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的基础上,从医药、汽车、家电、数控技术、机械、食品等专业方面通过各种形式进行重点建设。实训基地是具有开放性、示范性、服务性功能的职业教育实训机构,原则上设置在办学条件好、管理水平高的职业院校,要促进各职业院校运用现代教育思想和观念进行实训内容、实训方法和实训手段的改革。建设实训基地不仅要完成教学实训任务,还应主动面向市场开展培训和技术服务,实行政府、企业、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共建共管,最大限度地提供足够时间的、高质量的实际动手训练机会。市政府职业教育专项经费近期将重点扶持实习实训基地建设。
七、完善就业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积极推进职业院校学生职业资格认证工作
21、落实“先培训、后输出”政策。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
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坚持“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大力推行劳动预备制度,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制度。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劳动执法监察,对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并给予处罚。用人单位招收、录用人员,属于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控制的职业(工种),必须从取得相应学历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并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属于一般职业(工种)的,应从取得相应职业学校学历证书、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优先录用。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也必须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城镇中未能升入高一级学校学习和农村中未能继续升学并准备向非农产业转移或进城务工的普通初中、高中毕业生,必须接受相应的职业培训,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