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供水、供气、供电、通信等部门要制定完善汛期防汛应急预案,搞好生产设备设施的维修维护,做好抢修抢险的技术、设备、人员等方面的准备,及时排除故障,确保设备设施正常运行。城市公交企业要严格车辆保养维修制度,确保车况良好,强化服务意识,在汛期为群众提供更安全、良好的服务,必要时可通过增加车辆、分段缩线行驶、调整线路等方式疏散乘客,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加强110、12345等热线的联动工作,落实市政公用事业的报修热线值班制度,及时处理市民的投诉和求助。
四、开展城市防汛安全大检查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立即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的城市防汛安全大检查。检查内容:一是要抓好城市现有排水设施的全面检查、维修,对城区内的河道、排水管网、暗渠、雨水井、排水泵站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尽快做好清淤、疏浚、维修和养护工作,进一步提高排水能力,确保汛期排水通畅。要加强对易积水路段、区域的防范,对重点路段安排专人负责,降雨期间要组织力量上路巡查,发现有堵水或内涝情况,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及时排出积水,保证城市道路畅通。二是检查危旧房屋、棚户区和公共场所的安全状况、加固措施和紧急疏散预案落实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要提出具体整改措施,限期整改。三是将在建工地的防汛作为汛期建筑安全专项治理的重点,加强对在建工地防汛工作的指导、监督,重点检查基坑、边坡以及塔吊和脚手架等重点部位和设施的防汛措施落实情况。四是检查城市供水、道路、桥梁等城市基础设施的防汛抢险措施,落实供水、公共交通、供气安全度汛生产调度预案,确保汛期城市居民日常生活不受影响。五是对公园和风景区的山体、围墙、树木、防护设施等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六是对容易发生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的山体及重点部位加强巡查和检查,及时落实预防措施,确保不发生重大地质灾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市建委负责做好城市防汛的督促、调度,确保城市防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加强值班调度工作
各区县、高新区要健全值班制度,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密切掌握雨情,认真分析天气变化形势。出现较大汛情时,各级、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上岗值班,掌握动态,靠前指挥,做到决策、指挥到位。对出现的各种险情、重大汛情要及时报告市政府,并做好灾情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