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大对就业困难地区的扶持力度
今年,省政府重点帮扶抚顺、本溪、阜新、朝阳等市,通过政策扶持、开发岗位、对口帮扶,帮助各市缓解就业压力。
1.对困难地区实施对口帮扶,强化服务。省内经济较发达城市和城镇就业压力较小的城市,要与困难地区结成对口帮扶对子,实行就业对口帮扶。经济较发达城市和城镇就业压力较小的城市要引导和鼓励本地用人单位与困难地区建立劳务输出合作关系,定向进行招聘。双方要建立劳动力资源、用人需求信息沟通机制,及时交流市场需求信息,为用人单位和输出人员提供及时服务,最大限度的使我省岗位资源在省内得到有效利用。
2.加大对困难地区再就业培训工作的资金投入。在困难地区建立跨地区转移培训基地,重点培养跨地区转移就业人员的技能,以培训促输出,促进困难地区失业人员域外就业,打造辽宁劳务输出的品牌。适当提高对困难地区的培训补贴比例,省财政对困难地区职业培训机构免费培训下岗失业人员给予70%的培训补贴。
3.鼓励困难地区下岗失业人员组织起来就业。经劳动保障、工会、妇联、共青团等部门推荐的创业带头人和经劳动保障、财政部门认定的信用社区推荐的困难地区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项目,在推荐单位提供相关培训证明、信用保证、承诺与担保机构共同实施保后管理的基础上,担保机构可取消反担保,直接为其办理小额担保贷款手续。对困难地区,省级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在原委托运作业务基础上,将委托运作比例提高到30%。
三、努力扶持创业带头人
全省要培养和扶持一批创业带头人,通过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带动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凡纳入扶持范围的创业带头人,在再就业过程中,除按规定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各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扶持政策和就业服务外,还享受各级政府为其制定的特殊扶持政策和就业服务。
1.对创业带头人进行实名制登记,建立个人档案,由劳动保障部门发放认定证书,为其建立创业培训、项目募集、开业指导、专家咨询、小额贷款、税费减免、跟踪服务等“多位一体”的创业服务平台。
2.加大财政对培训机构培训创业带头人的资金补助力度。对培训创业带头人的培训机构,同级财政部门根据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培训计划和相关资料,按培训专业高限标准计算培训补贴,并按计划的70%核拨资金。其余30%的培训补贴,待培训结束后,根据项目实施和吸纳下岗失业人员情况,按规定据实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