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继续深入开展
全省政府系统软环境建设的意见
(辽政发[2005]14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2004年全省政府系统软环境建设取得初步成效,123个具体问题有118个得到解决和部分解决。各市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高度重视软环境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认真解决本地区、本部门软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转变作风,提高效率,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全省政府系统软环境建设,特别是解决影响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软环境深层次问题,根据省委九届八次全体会议、省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精神,现就全省政府系统继续深入开展软环境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执政为民,以人为本的方针,切实提高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九届八次全会精神,进一步优化和改善政务环境、法制环境、政策环境、市场环境、人文环境,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分步实施、有序推进,解决软环境建设存在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为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建设和谐辽宁营造宽松、和谐、有序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重点
针对前一阶段软环境建设整改工作中社会各界反映比较集中,且未能得到根本解决的问题,如:行政执法不公,多头执法;少数政府部门职能交叉;行政审批项目过多过滥;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善,政策公开性差等,2005年全省政府系统软环境建设要在解决社会各界提出的具体问题的基础上,从体制上、机制上解决影响软环境建设的深层次问题,并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着重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和经费保障机制,继续开展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以及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解决因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幅度大引起的执法不公等问题。
具体要求:一是继续在鞍山、丹东市开展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实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通过试点,从行政执法体制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扰民以及行政执法单位靠收费、罚款维持运转等问题。试点工作8月底前完成。总结试点经验后,在全省推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二是清理、修订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幅度过大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细化处罚标准,缩小自由裁量幅度。三是行政执法单位要认真贯彻《
辽宁省行政执法条例》,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所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具体情况,建立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和程序,使行政执法人员能够正确行使行政处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