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监管方式。健全相关法规和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责权明确、管理规范、上下协调、精简高效的省、市两级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省管企业要建立科学的任期经营业绩与考核制度,积极探索党管干部原则与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机制相结合的有效方式。引入竞争机制,采取面向社会招聘、内部竞争上岗、人才市场选聘等形式在国内外公开选聘国有企业高级经营管理者。抓紧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
要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推动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切实解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抓紧清理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规定,真正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造平等竞争的法制、政策、市场、服务环境。研究制定进一步放宽民间资本市场准入的实施办法,凡是允许外资进入的行业和领域,也允许国内非公有资本进入。鼓励非公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的改组、改制、、改造。在投资核准、融资服务、财税政策、土地使用、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方面,对非公有制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实行同等待遇。加快非公有制企业信用评价、担保和融资体系建设,拓宽融资渠道。允许非公有资本采取独资、合资、合作、联营、项目融资等多种投资方式参与垄断行业、公用事业、社会事业、金融服务、国防科技工业领域和基础设施的建设。切实保护私有财产和非公有制企业的合法权益。
加强政府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服务、监督和管理,推进非公有制企业体制、机制、技术和管理创新。鼓励非公有制企业通过相互参股、职工持股、吸引外资等多种形式,建立多元和开放的产权结构,鼓励和引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加快技术改造,改善经营管理。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做强做大,向集约化、规模化和国际化方向发展。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依法经营,积极探索和完善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加快发展的措施。积极推进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
二、积极推进金融体制改革,提高金融企业素质和竞争力
全面提高金融企业素质和竞争力,鼓励金融创新和技术进步,加大金融业的对内对外开放力度。稳步推进和规范非银行中小金融机构的改革和发展。化解和防范金融风险,优化金融环境,为辽宁老工业基地加快振兴提供更加有力的金融支持。
加快城市商业银行改革、改组、改造。按照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的要求,着力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控机制,转变经营机制。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吸引民间资本,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股权结构多样化。要努力盘活存量,加快处置不良资产,全面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强盈利能力。支持以沈阳市商业银行为主体组建东北振兴银行工作,争取尽快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力争年内完成剩余62家城市信用社分类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