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湖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

湖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湖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
(湘人口领发[2005]3号)


省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湖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共同研究和协调解决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为湖南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省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要求。省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各位成员作为具体责任人,要协助本单位主要责任人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为促使各成员单位更好地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加强对人口问题的综合治理,省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决定,从2005年开始,各成员单位每年11月10日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考核年度为上年10月1日至当年9月30日)要向领导小组书面报告履行职责情况。各成员单位责任人如有变动,应及时明确一名负责同志为具体责任人,并将其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告知省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怡园社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电话:0731—4698080,4789442〈传真〉)。

                     湖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二00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湖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是一项长期、艰巨的战略任务,需要各有关部门加强领导,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是促进各有关部门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齐抓共管、形成综合治理人口问题新格局的重要制度保障。
  省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是省委、省政府批准设立的非常设议事协调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代表省委、省政府领导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就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的重大事项向省委、省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协调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和群众团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有关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组织对各市州人口和计划工作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对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和群众团体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以及各县市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估;组织对人口和计划生育重要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职责是: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