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耕作制度改革是涉及多学科领域的一项系统工程。根据保护性耕作的科学理念,要加强对土壤、环境、作物动态变化的基础性研究,为大面积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提供理论依据。各地要重视资源整合,促进各学科结合,不断提高农牧业实用技术的配套应用水平。在保护性耕作实施区要转变畜牧业生产经营方式,实行舍饲养殖,避免冬春季放养牲畜啃食覆盖农田的秸秆;要运用农业、生物、化学、机械等综合措施,加强杂草病虫害防治;要优化育种、栽培模式、配方施肥、轮作间作、节水农业等技术,科学组合集成新的高效低耗生产技术模式,促进传统农业耕作制度的改革,取得最佳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
(四)大力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
各地要积极探索市场经济的农业机械化运行服务模式,通过政策支持、资金补贴,重点扶持旗县农机服务组织,培育发展农机大户及其他服务组织,形成农机服务产业群体,充分发挥大中型农机性能稳定、作业质量好、生产效率高的优势,开展规模化作业服务。要制定和完善有关农机服务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规范各方行为,调动机具所有者和使用者的积极性,创新组织服务模式,建立稳定长效的服务机制。农机、交通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市场中介服务,引导组织跨区作业,通过政策和市场导向,优化农机资源配置,实现保护性耕作技术作业服务社会化、市场化,逐步拓宽服务领域,扩大服务规模,降低作业成本,提高农机户和服务组织的经济效益。
(五)积极开展对农牧民的培训教育
保护性耕作是一项新生事物,加强对农牧民的培训,是推广保护性耕作制度的基础性工作。各地要围绕保护性耕作建设目标,制定培训计划,采取多层次、多形式对农牧民开展技术培训。普及保护性耕作技术和知识,通过举办培训班和农民夜校,播放保护性耕作科教片,同时结合示范区建设,召开技术服务现场会,培训和引导农民运用保护性耕作技术。在示范推广中培育一批农民科技示范户,通过他们的实践和现身说教,带动农牧民转变观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实施保护性耕作的意义和有关政策,强化农牧民的科技意识和生态意识。
四、加强领导,优化保护性耕作发展环境
(一)强化组织领导
发展保护性耕作既是一项重要的经济工作,又是一项生态及社会效益显著的公益性事业,各级人民政府要把发展保护性耕作纳入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明确建设思路、区域布局、发展目标和建设重点,制定优先发展战略和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引导和鼓励广大农民采用留茬越冬、以深松替代耕翻农田、实行机械化免耕播种等保护性耕作技术。各级农牧业、农机部门要把保护性耕作示范推广、完善保护性耕作技术体系与机具系统,作为农业机械化技术研究与推广的中心任务,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大扶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