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维护群众权益
打击环保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2005年7月11日 深府办[2005]71号)
《深圳市维护群众权益打击环保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维护群众权益打击环保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厉打击危害群众环保权益的行为,切实解决环境污染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加快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建设,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5〕34号)要求及国家、广东省有关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群众健康为目标,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环境问题为重点,切实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加强部门联合和行政稽查,集中整治企业违法排污行为。
目标要求:通过整治环保违法排污企业,查处典型环保违法案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保热点、难点问题,纠正不当的行政干预、阻挠环保执法的行为,并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确保重点监管企业稳定达标排放率保持在97%以上,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合格率100%。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基本得到纠正,群众多次投诉的环境污染问题基本得到解决,环境监督管理得到明显加强。
二、清理整顿的重点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清理整顿的重点:一是城市噪声污染、大气污染、饮用水源地污染及市政设施排污不达标等问题;二是重污染行业违规建设和违法排污问题;三是重点流域的污染治理问题;四是清理政府及有关部门出台的与环保法律、法规不相适应的政策和规定。
具体抓好十项工作:
(一)大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环境污染问题。对2004年至今以来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凡群众投诉后两年内没有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由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进行挂牌督办。着力解决好2005年人大议案、政协提案中所反映的环境污染“老大难”问题。
(二)加大城市噪声污染治理力度。对各类生产、建设、生活噪声全面监控,加大现场执法力度。重点加强对工业企业生产噪声、施工噪声、娱乐场所噪声、高音喇叭噪声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