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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治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行为的决定

  8.各区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区查处违法建筑和“城中村”改造的整体安排,对未列入清拆范围、不存在安全隐患的各类建筑物,规定审核查验的程序和办法,经严格审核查验后出具临时使用证明,作为相关部门办理审批登记的场所证明文件。取得临时使用证明文件的建筑物,需要依法拆除的,应当执行有关决定。
  三、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形成清理整治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行为的合力
  (一)市政府成立清理整治无证无照非法经营工作领导小组。
  由许宗衡同志任组长,李锋、刘应力、吕锐锋、卓钦锐、梁道行、张思平、陈应春、闫小培同志任副组长,卓钦锐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各区人民政府和市委宣传部、市贸工局、教育局、民族宗教局、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国土房产局、建设局、规划局、交通局、水务局、文化局、卫生局、环保局、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局、安监局、城管局、旅游局、法制办、公安消防局、房屋租赁办、查违办、国税局、通信管理局、供电局、深圳警备司令部、武警深圳警备司令部、武警边防深圳指挥部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全市清理整治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行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导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由陈文江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申庆三同志担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市公安局、国土房产局、规划局、文化局、环保局、工商局、安监局、城管局、公安消防局分管负责人为办公室副主任,并由上述各部门确定一名主管处级干部作为联络员。办公室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和决定,掌握各区开展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的行动情况,研究制定疏导政策,协调解决各区清理行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有关部门相应成立政策指导小组,并要以改革精神,以忠于党的事业和人民群众利益精神,从实际出发,积极提出可操作的政策措施,对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设立督查组和宣传组。督查组设在市监察局,由该局局长担任组长,负责对各区、各部门落实清理整治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行为工作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报、处理各种失职、渎职、包庇袒护、不负责任、延误工作的行为。对借“清无”之机,吃拿卡要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宣传组设在市委宣传部,负责清理整治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行为专项行动的宣传、策划,组织、协调相关媒体开展宣传工作。
  (二)各区人民政府由区长挂帅,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制订具体行动方案,组织指挥区属和驻区有关部门联合执法,统一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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