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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工读教育建设规划(2005-2010年)》的通知

  二、建设目标
  到2010年,工读教育办学质量与管理水平在原有基础上得到明显提高,学生教育矫治和转化率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提高。
  (一)有利于办好工读教育的领导体制和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二)工读学校的教育教学条件,优先达到新颁布的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并能够满足工读教育办学的特殊需要。
  (三)全市工读学校专任教师全部接受较为系统的专业培训,干部教师队伍职业道德素质、学科教学能力、矫治教育能力和管理能力有明显提高。
  (四)把工读学校建设成为全市教育、矫治和挽救严重不良行为学生的研究基地和法制教育基地。
  (五)工读教育理论研究与实践达到国内领先和国际一流水平。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以满足工读学校教育、矫治和挽救所必需的教育教学条件为重点,改善工读学校办学条件
  1.依据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加强工读学校教学设施、文化设施、现代信息技术条件的建设,改善办学条件。
  2.从工读教育的特殊需要出发,配备较为先进和完善的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设施设备。
  工读学校要建立心理健康研究咨询辅导室,由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或心理健康辅导员共同组成。学校要为心理健康研究室的建设,提供开展心理咨询、行为训练和个别辅导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心理健康研究室的主要任务是开展教师、学生心理健康需求的研究,开展个别心理辅导与行为矫治训练。心理健康研究室,以面向校内学生为主,有条件的学校可以面向家庭和社会提供服务。
  工读学校要建立法制教育研究室。由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教师和驻校公安干警共同组成。学校要提供开展学生法制宣传和教育所必需的仪器设备、图书影像资料等。法制教育研究室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和分析学生违法犯罪的基本案情,研究法制教育规律和特点,为普通学校开展学生法制教育提供指导、服务和示范。
  3.建设适合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校园文化环境,提高学校文化建设水平,配备较为充足的文化、科技、体育设施。
  4.加强校园安全设施建设。工读学校校园安全设施建设以加强技术防范为主,为预防和抵御校园内危害公共安全事件提供保障。
  5.继续支持海淀寄读学校面向全市开展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女生的教育、矫治和挽救工作。
  (二)以开展课程改革研究,探索新的教学模式为重点,推动教育教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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