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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北京地区普通高校“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三、编制“十一五”规划应把握的重点工作
  根据首都高等教育“十一五”时期“稳定规模、调整结构、创新体制、突出特色、提高质量、服务首都”的发展方针,各校在“十一五”规划的编制中,要着重把握五个重点: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学科专业建设(含科研)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校园建设规划、经费投入保障规划。
  同时,各校要进一步研究学校的定位与特色,处理好需求与可能的关系,力求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四者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四、编制“十一五”规划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调研,求真务实
  规划编制要特别强调前期进行深入细致的调研工作,要通过大量的基础性研究,科学总结学校“十五”计划执行的经验与教训,掌握真实情况,把握关键问题,认真分析学校发展所处的形势与环境,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合理提出学校的发展目标和工作措施,把规划落到实处。
  (二)深入发动,广泛参与
  编制一个科学可行的规划,需要广大教职员工的热情参与,进一步扩大规划编制的民主性,提高规划编制的透明度。要充分调动学校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参与到学校“十一五”规划的讨论、论证和具体的编制中来,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增强学校凝聚力、向心力的一项重要工作。要通过规划的编制,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人心,从而使广大教职员工牢固树立首都教育意识,不断丰富首都教育内涵,全力实施首都教育战略,不断开创首都高等教育新局面。
  (三)加强沟通,做好衔接
  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各校要加强与主管部门的信息交流与沟通,加强校际间的交流与沟通。在此过程中,各校要注意做好与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衔接,特别是在事业发展指标、发展思路、重大改革和建设项目等方面,要做好与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与衔接。市教委也将为各校在规划编制方面提供信息服务。
  (四)领导重视,确保进度
  各校接到通知后,要认真研究,周密部署,尽快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牵头的规划编制组织领导机构和起草小组,明确任务和分工。按照三个阶段进行工作部署,保证规划编制进度。
  第一阶段为规划起草阶段(9月份前)。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各校全面总结“十五”工作,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发展目标,完成规划初稿,并为全市教育“十一五”规划编制提供必要的补充。
  第二阶段为规划衔接论证阶段(9-12月份)。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各校将规划在学校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同时,市教委等有关部门将与市属市管学校一起进行沟通、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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