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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直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资源整合方案的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直成人教育和
职业教育资源整合方案的通知
(哈政办综[2005]32号)


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市直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资源整合的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关于市直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资源整合的方案


  为搞好市直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为振兴老工业基地培养适用人才,根据市委常委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决议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整合原则
  (一)积极稳妥,稳步实施,确保整合工作落实到位。
  (二)合理推进,密切配合,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三)科学整合,综合设置,建立结构合理的职业教育及职业技能培训体系。
  二、整合范围及方式
  (一)将市卫生学校、市职工医学院、市医学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市粮食局职工中专、哈尔滨艺术职业学校、市交通职工中专、市财政财经学校、市商业学校、市经济职业技术学校和市民政干部学校等10所学历教育类学校,整建制划归市教育局管理。
  (二)将黑龙江商业高级技工学校和市工程技术学校等2所职业技能培训类学校,整建制划归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管理。
  上述各类学校隶属关系调整后,分别由归口部门提出整合意见,并在此基础上实施“九定”。
  三、责任分工
  (一)市编办负责机构编制调整及相关事宜。
  (二)市人事局负责在职及离退休人员交接有关事宜。
  (三)市财政局和市政府国资委负责清产核资及资产接交工作。
  (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和接续相关问题。
  (五)市审计局负责相关单位的审计工作。
  (六)市教育局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接收后的各类学校资源整合及相关问题的具体落实推进工作。
  (七)各类学校的主管部门负责积极配合各职能部门落实相关事宜,确保所属学校平稳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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