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整治的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一)整治方法。采取安全评价机构自查、各市(区)安全监管局检查和省安全监管局进行审查验收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二)整治步骤及时间安排这次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一是宣传动员阶段;二是安全评价机构自查阶段;三是各市(区)检查阶段;四是省安全监管局审查验收阶段。1、宣传动员阶段。从8月1日至10日,由省安全监管局组织召开一次动员会议,由局领导在大会上进行整治动员,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安全评价机构有关规定,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2、安全评价机构自查阶段。从8月11日至8月31日,各安全评价单位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自我对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直至达到安全评价机构的资质标准和工作要求。并写出自查的书面报告交企业所在地的市(区)安全监管局。3、各市(区)检查阶段。从9月1日至9月30日,各市(区)安全监管局对本市的安全评价机构逐一进行检查,做出合格、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报省安全监管局审查验收。4、审查验收阶段。从10月1日至11月30日,省安全监管局会同各市(区)安全监管局,对安全评价机构逐个进行审查验收,合格的,由省安全监管局发给乙级安全评价资质证书;不合格的,取消其安全评价资格。
七、整治工作几点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市(区)安全监管局和各安全评价机构的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对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要从实践“三个代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和认真部署这次专项整治工作。(二)精心组织,依法整治。各市(区)安全监管局和各安全评价单位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全力以赴组织好这次专项整治工作,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三)加强监督,严究责任。各市(区)安全监管局要对本市的安全评价机构逐一进行检查,监督检查安全评价机构,贯彻执行《
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情况;履行职责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情况。对发现安全评价机构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提供虚假材料、乱收费等问题的,要立即纠正,严肃处理,并严肃追究中介机构法人的责任,绝不姑息迁就。(四)加强宣传,舆论监督。要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这次全省开展安全评价专项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形成全社会重视的良好氛围。对安全评价机构业绩优良的将通过新闻媒体进行表扬,对有不良行为的将予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