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重化工基地建设是“十一五”期间我区工业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科学合理地制定基地发展规划,是确保基地建设顺利进行的基础和保障。自治区工业经济部门要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按照自治区发展的总体思路,认真编制“十一五”建设大型重化工基地总体规划,纳入“十一五”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规划。在规划编制中,要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科学论证,确保规划切实可行。
基地核心区所在盟市负责组织编制“十一五”基地建设具体规划,并纳入盟市“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规划中,及早研究拟定推进大型重化工基地建设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基地建设具体规划要符合六个方面要求:一是基地在空间布局上要相对集中,跨度要适中,有明确的核心区域。二是基地依托的资源底数要清楚,配置方案要合理可行。三是基地的产业发展方向明确,主导产业优势突出,特色明显,主导产品规模较大,基本形成能有效集聚辐射基地内外的核心主导产业,有大型骨干企业支撑,技术基础较好,有大项目落地。基地项目建设除了要有最低规模限制外,也要鼓励上较大规模的项目。要确定进入基地项目和企业的技术准入标准。四是要有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交通方面,现有基础和规划建设方向都要有明确表述。水利方面,水资源容量要清楚,水源点开发建设方案和水权转换方案等要切实可行。电力建设方面,要对现有的电源、电网基础进行全面分析,要制定配套建设方案。五是基地发展规划要与工业开发区(园区)发展规划和城镇体系建设规划相衔接,基地核心区要尽可能地向工业开发区(园区)集中,向城镇集聚靠拢。六是要制定与基地建设配套的科技开发、人才培养引进、劳动力配置方案等。
要抓核心区发展,抓核心骨干企业和大项目的落地。基地中的核心区是资源、技术、人才、主导产业、发展环境和基础条件的集聚区,核心区的发展对整个基地建设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核心区发展一定要以丰富的资源为依托,要有自己特色鲜明的主导产业,要有几个骨干企业和大项目。
(三)整合工业开发区(园区)资源,构建大型重化工基地建设平台
大型重化工产业基地建设要与工业开发区(园区)建设有机结合,开发区(园区)要为基地建设搭建平台,基地建设要促进开发区(园区)扩容增效,推动开发区(园区)、基地、产业集群三位一体,共同发展。
要着力构建大型重化工基地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机制,强化政府投入的导向作用,积极引导企业和民间资本参与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形成以企业和民间投资为主体、政府参与的多方共建机制。基地核心区所在地政府要根据基地发展规划,把工业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与大型重化工基地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及早制定建设方案,并广泛吸纳和调动社会资金,确保大型重化工基地基础设施建设方案落到实处。要用“公用工程岛”的理念指导基地公用工程建设,统一规划,集中建设,统一供应,合理利用能源,减少能耗,降低工业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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