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大型重化工基地的指导意见
(内政字[2005]141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充分利用优势资源,依托现有产业集群基础,以资源和关联产业为纽带,以大企业和大项目为支撑,整合资源,优化配置各种生产要素,建设特色明显、内部配套能力强、产业关联度高、优势互补、技术先进、竞争力强的大型工业基地,以基地促集群,以集群促产业,是我区快速做大做强能源重化工产业、推动工业结构调整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保持工业经济快速增长、加快工业化进程的必然选择。根据《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化学工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内政字〔2005〕22号)精神,特制定自治区建设大型重化工基地指导意见。
一、建设大型重化工基地的思路和原则
(一)建设大型重化工基地的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做大做强重化工产业为目标,依托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工业开发区,加快产业布局调整;运用市场机制,整合和优化配置各种资源,促进生产要素集聚,加快重化工产业向基地集中;完善配套政策,优化环境,强化规划、引导、协调和服务,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建设一批规模大、技术水平高、技术转化能力强的能源重化工项目,培育壮大产业集群,形成一批具有我区优势和特色,在国际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力和较强竞争力的大型重化工基地,推动我区工业化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大型重化工基地建设必须坚持的主要原则
一是坚持高起点和规模化发展的原则。按照建设大基地的方向,充分发挥后发优势,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引导和促进规模化经营,努力实现企业和生产设备的大容量化、大规模化,推动产业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
二是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和宽领域配置生产要素的原则。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大范围、宽领域整合和配置资源,跨地区建设大型基地。要促进资源、资本、技术、市场、人才等生产要素向基地集中,突出基地生产力布局的经济合理性。
三是坚持以主导产业为支撑和以龙头企业为基础的原则。要根据基地所在地区的资源条件、发展基础和发展方向,确定主导产业和主导产品,以此为支撑,积极拓展关联产业领域。要下大力气抓大项目培育和引进,抓龙头企业建设,积极培育和发展与大项目、大企业配套的中小企业集群,促进专业化分工和协作,形成联动机制,扩张基地的集群效应和规模效应。
四是坚持循环经济和技术先进的原则。用科学发展观和循环经济的理念指导基地建设,积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资源开发、节约与保护并举,努力提高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要积极承接发达国家和地区高水平的产业转移,从我区实际出发选择那些技术先进,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有利于生态和环境保护,有利于提升产业层次和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有利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产业、技术和项目。加大用先进技术和装备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力度,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用信息化手段推动产业新型化。要积极推动技术创新,加大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推广力度,提高技术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