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通知的通知
(渝府发[2005]72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05〕1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充分认识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的关键时期,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工作和“三农”问题,不断推进农业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的新形势下开展的一项重要的普查工作。目的是为了查清现阶段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发展变化情况,掌握全国农业生产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劳动力存量与转移等方面的基本信息,为编制“十一五”、“十二五”期间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规划,制定各项经济社会发展政策提供重要依据。重庆是一个拥有广大农村区域的特殊直辖市,要充分利用这次农业普查的有利时机,在完成好国务院部署的普查任务的同时,对全市现阶段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和广大农民生产生活的质量进行一次全面详细的调查摸底。这对于深入贯彻市委二届七次全委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援农村”,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我市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由传统的生产方式向现代化生产方式的转变,实现我市农业农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全面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充分认识这次农业普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认真准备,尽快部署,高质量地搞好这次农业普查工作。
二、落实责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普查内容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普查内容和普查方案,认真制定本地区农业普查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层层抓好落实。要在当地政府和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确保我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凡在普查期间,因组织不力,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统计数据把关不严,出现普查数据严重失实的地区,要层层追究政府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