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郑州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郑政文[2005]10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郑州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的安排和分工,加强部门协作,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活动,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00五年六月二十八日
郑州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5〕21号)文件精神,强力推进我市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促进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明显好转,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的规范化管理。
(一)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行为,依法取缔无证行医,严惩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对犯罪分子起到震慑作用。
(二)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三)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违法违规行为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四)探索建立完善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和措施,重点建立健全医疗市场的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区域执法巡查制度、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示制度等,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无任何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或打着医学科研、军队、武警幌子误导和欺骗患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
(二)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清除医疗机构中的假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