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印发《陕西省物价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陕价办发[2005]118号)
各设区市物价局,杨凌示范区计划局:
现将《陕西省物价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五年七月十五日
陕西省物价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实施意见
为了贯彻落实全省政风行风建设座谈会、纠风工作会议和省政府纠风办《2005年陕西省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安排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物价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纠正和解决全省物价系统的不正之风,建立一支为社会服务、让人民满意的价格队伍,更好地为我省经济建设服务,结合价格工作实际,现对全省物价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省物价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记“两个务必”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宗旨,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强化“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
行政许可法》和《全省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努力建造法治型、责任型、服务型机关,树立起良好的物价队伍形象。
二、主要工作
(一)抓思想教育工作。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加强对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查找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切实改进措施;深入开展以《
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主要内容的法制教育,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解决价格工作中越位、错位和不到位的问题,依法规范行政行为;开展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关于全面开展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实施方案》为重点内容的廉政教育,强化党纪意识,增强自律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