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
2005年上半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的通知
(陕安委办发[2005]28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安委会办公室:
在年初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上,省政府与各市(区)政府签订了2005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市(区)安全生产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按照省政府安排,从7月下旬开始,省安委办指派监察专员对各市(区)政府上半年安全生产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内容附后),年底进行综合考评,接到通知后,请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联系人:李彦军
联系:87292634
附件:2005年上半年各市(区)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控制指标表
二00五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件:
2005年上半年各市(区)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控制指标表(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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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 容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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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上半年各类事故万人死亡率( ) │ 8 │ 万人死亡率超过控制指标的扣8分│ │
│ │ │(辖区2004年人口: 万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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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上半年死亡人数(火灾、道路交通、工矿│12 │ 每一项超过半年控制指标扣3分│ │
│商贸、铁路交通(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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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生30人以上特别重大事故起数( ) │10 │ 每发生一起特别重大事故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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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发生10-29人特大事故起数( ) │10 │ 每发生一起特大事故扣5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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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发生3-9人重大事故起数( ) │10 │ 每发生一起重大事故扣1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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