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该国际学校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理事会由市教委、北部新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管理团队和学生家长等代表组成,产生办法在学校章程中明确。理事长由经开区党工委指派。校长为学校法定代表人,经管理团队推荐,报理事会研究后提名,经市委教育工委同经开区党工委审查后,由理事会任命。理事一般任期为五年,可以连任。理事会每学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理事长主持,听取审议校长对经营管理情况的报告,研究决定重要事项。理事长认为有必要,或经三分之二及以上的理事提议、校长提议并经理事长同意,可适时召开理事会议研究有关事项。
六、该国际学校员工按照公开招聘、绩效挂钩、优劳优酬、按岗定编的原则,实行全员聘用制。按小班教学要求核定国内教师事业编制数。外籍教师管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该国际学校按优质优价确定收费标准。收费主要包括实际运行成本(五年内不含投资成本)和竞标时确定的合理利润率。具体标准由有关部门核定后报市政府批准。收费作为该国际学校运行经费的主要来源,并在收费中按一定比例提取维护费用。
八、该国际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由市教委负责指导与监督。学校事业编制内的法定财政经费支出纳入经开区年度财政预算安排。如经开区财政体制变动,学校财政经费保障作相应调整。学校预算内财政经费的支出管理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九、国际学校管理团队负责学校的经营管理,可以提议学校名称,按程序报批后命名。管理团队的基本要求:一是,能够在中国法律法规框架内开展既符合中国学制又符合国际标准,实行双学历、双通道、双语言并被国外大学或教育机构认可的国际课程教学,保证学生毕业既可获得国际文凭又可获得中国文凭,既可通向国际大中小学,又可通向国内大中小学;二是,招收的外籍子女人数占全市外籍子女总数的比例在两年左右达到60%以上,在保证教育质量的前提下,逐年扩大招生规模,五年内达到3200人的办学规模,其中国际交流部2900名、国际部300名;三是,能够确保2007年秋季招生,9月初正式开学。
十、鼓励重庆知名学校与国际国内优秀团队联合投标。对与重庆知名学校联合的团队将酌情同等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