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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批转北部新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市教委关于在北部新区设立国际学校意见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批转北部新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
市教委关于在北部新区设立国际学校意见的通知
(渝府[2005]150号)


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市政府同意《北部新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市教委关于在北部新区设立国际学校的意见》,现转发实施。筹建和建设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由北部新区管委会负责协调,各有关方面要顾全大局,解放思想,用改革的精神办好这所学校,确保国际学校如期建成并保质保量运行。

                         二00五年七月二十五日

北部新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市教委

关于在北部新区设立国际学校的意见


  为优化投资环境,促进我市开放型经济发展,完善对外开放的基本功能,按照《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的决定》(渝委发〔2004〕30号)和北部新区开发建设规划的总体要求,决定在北部新区设立一所从学前到高中十五年一贯制的国际学校。经反复调查研究,本着整合国际国内优质教育资源,满足外籍人士子女入学和我市国际化人才培养的需要,积极探索,努力将该校建设成为全面达标的新型国际学校的原则,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该国际学校由市政府组织筹措资金兴建。按照建管分离的原则,采取邀标方式,选择具有国际水准、符合学校办学要求并有良好业绩和社会信誉的管理团队经营管理。实行优质优价的运行模式。
  二、该国际学校以国际国内双学历、双通道和中外双语言教学为特色,招收外籍人士子女(含留学生)和有国际化教育需求的国内子女,立足重庆,服务西南,面向全国,连接世界。学校设一校两部,即国际部和国际交流部。国际部主要招收外籍和港、澳、台地区的学生,国际交流部主要招收国内学生。
  三、该国际学校位于北部新区金渝大道旁,占地300亩,背靠黄桷公园,交通便利、设施齐备、环境优美,满足学校教育、教学、教育管理、对外交流等方面的需求。
  四、该国际学校由经开区管委会负责工程建设。建筑总面积为7万平方米,统一规划设计,分步组织实施。首期工程建设3.5万平方米,投资约1.8亿元(含工程性投资和必须的开办费),计划于2007年初竣工,工程投资资金来源、建设内容及标准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中加以明确。后续建设资金仍由市政府组织筹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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