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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关于实施富民养山工程加快山区发展意见的通知

  (三)加强水源地保护,科学利用水资源。逐步建立山区水源地保护利用利益机制,加大山区水源保护专项投入,严格保护和涵养水源,科学调配和利用水资源。加强对现有湿地资源的保护管理,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重点恢复建设一批库边、河口自然湿地。在生态敏感区和经济活动活跃区域,进行山区排污治污工程建设。密云水库、怀柔水库和官厅水库上游16条河道周边和水库一级水源保护区362平方公里内的排污得到有效治理。山区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小区的粪便实施无害化处理,达到环境保护标准后排放或回田肥地。统筹利用雨洪水和地下水,发展节水灌溉面积1.8万公顷(27万亩)。到2010年,山区规模农地用水基本实现工程节水。
  (四)加强土地资源保护,实现土地集约利用。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护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不断加大山区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力度,提高山区农用地的综合生产能力。山区各项建设要依法用地,实现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
  四、突出重点,加强山区基础设施建设
  (一)全面加强山区道路建设。加大郊区高速公路建设力度,加快山区干线公路的改造,努力构建城区通往山区和山区之间便捷、安全的公路网络,形成干线公路和县乡公路相互连接、相互补充、层次分明的区域公路网络。在实现村村通油路、完善山区公路网的基础上,重点加强连接山区乡镇与中心村公路的建设与改造,提高公路等级标准;重点加强通往风景名胜区公路建设和改造;启动新的自然村通油路和村内街坊路硬化工程计划,同时加大山区公路养护投入。
  (二)改善山区农民饮用水条件。重点解决山区人畜用水困难和节水问题。因地制宜建设联村、集中供水工程,解决采空区、深山区10万农民饮水困难问题。到2010年,山区农民饮水困难问题基本得到有效解决,实现安全饮水。
  (三)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进一步扩大广播电视覆盖率,2006年底前完成山区自然村广播电视信号覆盖工作,实现“村村通”、“户户通”。到2010年,山区村基本接通有线电视。
  (四)加强山区信息化及信息基础网络建设。结合“221行动计划”信息平台建设和“燎原行动计划”,推进山区信息化建设。增加山区农民固定电话装机数量;加快长途电话、互联网建设,为山区提供电讯IP电话、长途、互联网等业务;加快山区电信工程建设,山区旅游景区、民俗村和中心村等地区实现移动通信网络覆盖。
  五、统一规划,加快推进山区城镇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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