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基本原则
坚持富裕农民的原则。农民是山区建设的主体,要把促进农民增收作为加快山区发展的中心任务,在富民的基础上实现养山。坚持因地制宜,加大山区优势资源开发,大力发展符合山区特色的区域经济。要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有效整合山区资源和各类生产要素,建立促进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山区农民的根本利益。
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根据国务院批复的《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对山区的生态功能定位,把强化山区生态功能放在首要位置,不断增强绿化意识、生态意识,以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为中心,使山区成为首都的绿色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带。加强山区综合开发,以治理促保护,以保护促开发,实现山区的可持续发展。
坚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原则。坚持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相结合,大力发展山区教育、科技、卫生、文化、社会保障等各项事业,推动山区社会全面进步。
坚持城乡统筹的原则。强化城乡统筹意识,城市发展与山区发展相融合,推进城乡功能布局和产业发展一体化;充分发挥城区的科技、人才、信息等资源优势,积极引导科技、人才进入山区。积极运用社会化手段,建立公众参与的机制,组织和动员社会各界支持山区开发建设。
坚持市场机制与政府手段相结合的原则。树立和运用市场经济的理念,增强信息、竞争、质量和风险意识,吸引各种生产要素投入山区建设。积极稳妥地拓展富民养山的手段和途径,推进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
二、加快山区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发展山区特色经济
(一)立足山区资源优势,加快山区特色产业发展。要以“221行动计划”为总揽,结合山区资源优势和市场需求,着力培育山区特色产业。推进苹果、板栗、大桃、柿子、梨、葡萄、核桃、仁用杏等8个山区优势果品产业带及樱桃等特色果品基地建设。到2010年,每个优势果品产业带建设20个标准化高效示范园,在山区培育100个特色果品专业村,1000个高效示范户,有机果品栽培面积约6667公顷(10万亩)。加强技术推广和科技创新,加快山区干鲜果品高接换优,提高果品品质和优良品种比重。积极发展籽种、中药材、小杂粮、冷凉蔬菜、花卉等特色种植业。改进山区落后饲养方式,根据山区环境承载能力,确定养殖业发展规模,重点发展奶牛、柴蛋鸡、肉鸡、肉牛、肉羊、冷水鱼、蜂等具有山区发展优势的养殖业。到2010年,山区养殖业规模化经营比例达到80%以上,90%以上养殖小区实现产业化,主要畜产品实现标准化生产。加快山区休闲旅游产业发展,到2010年,规划建设30条山区休闲旅游观光线,沿旅游观光线建设100个农业观光采摘园,培育100个市级民俗旅游村,发展一批典型民俗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