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关于实施富民
养山工程加快山区发展意见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5]3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市农委提出的《关于实施富民养山工程加快山区发展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五年七月一日
关于实施富民养山工程加快山区发展的意见
(市农委 2005年6月16日)
加快山区建设与发展,促进山区农民增收,强化山区生态功能,是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的重要基础和关键环节。根据新的发展形势,市委、市政府决定,利用5年(2005年到2010年)时间,实施富民养山工程,以富民促进养山,以养山带动富民,加快山区发展,富裕山区农民。
一、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富民养山为主题,坚持从城市发展认识山区,以科学手段涵养山区,用城乡统筹建设山区。加大山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力度,加强山区生态环境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山区城镇化,促进山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奋斗目标
通过搞好规划、加强基础、调整结构,逐步缩小山区与平原地区的差距,实现山区经济整体水平快速提高,基础设施显著改善,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努力建设生态环境优美、产业结构优化、人民生活安康的新山区。
到2010年,山区建设要实现以下目标:
1.通过培育山区特色产业和开展非农就业服务工作,山区农民人均纯收入每年增长10%以上。
2.规划的宜林荒山、荒地基本实现绿化,山区林木覆盖率达到70%。
3.2008年前,完成山区强泥石流易发区、采空区2.8万人的搬迁任务。
4.山区水源地得到有效保护,水源地内80%的流域基本得到保护和治理。
5.山区农民饮水困难问题基本得到有效解决。
6.2006年底前,完成山区自然村广播电视信号覆盖工作,实现“村村通”、“户户通”。到2010年,山区村基本接通有线电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