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景观性原则:要高度重视城市道路与建筑、城市家具与沿街景观的要求。
5、特色性原则:要体现不同区域、路段的历史、文化、生活、商贸和旅游等特色。
6、高标准和实用性相结合原则:既要打造优质、特色工程,又要满足交通功能要求。
三、整治范围、内容和时间
(一)整治范围。
保俶路:南起北山路、北至天目山路,全长1.6公里。
曙光路:西起灵隐路、东至保俶路,全长2.6公里。
体育场路:西起保俶路、东至环城东路,全长3.9公里。
凤起路:西起保俶路、东至秋涛路,全长4.6公里。
庆春路:西起环城西路、东至秋涛路,全长4.0公里。
(二)整治内容。
道路平面结构布局调整、交叉口渠化、行人(自行车)地下过街设施设置、交通标志标线整治、智能交通设施设置、公交港湾式停靠站改造、公交电车线调整、建筑立面整治、城市家具统一配置以及亮化、绿化、广告、店招店牌整治和架空线“上改下”等内容。
(三)整治时间。
综合整治工程从2005年7月开始,至2006年4月底完成。
四、工作分工及工作职责
(一)工作分工。
市建委负责保俶路、曙光路、体育场路、凤起路、庆春路全长16.7公里道路红线内的整治工作。
上城区政府负责庆春路南侧2.8公里道路红线外的沿线综合整治工作。
下城区政府负责庆春路北侧2.8公里、体育场路3.0公里、凤起路3.4公里道路红线外的沿线综合整治工作。
西湖区政府负责保俶路1.6公里、曙光路2.6公里、体育场路西段0.9公里道路红线外的沿线综合整治工作。
江干区政府负责庆春路1.2公里、凤起路1.2公里道路红线外的沿线综合整治工作。
(二)工作职责。
1、各区工作职责。各相关城区要成立相应的综合整治工作机构,按照分管范围负责“一纵三横”道路综合整治工程道路红线外的沿线综合整治工程;按照沿街立面整治总体设计要求,落实整治工程的深化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委托工作;牵头组织实施道路红线外的综合整治(拆迁)工作,抓好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配合道路建设单位做好施工衔接等协调工作;编制各区综合整治工作的周报、月报、宣传简报,并报市区“一纵三横”道路综合整治工程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完成指挥部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