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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区一纵三横道路综合整治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10年12月11日,实施日期:2010年12月11日)宣布失效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杭州市区一纵三横道路综合整治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杭政办函[2005]17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区“一纵三横”道路综合整治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六月十五日

杭州市区一纵三横道路综合整治工程实施方案


  为切实缓解市区交通“两难”矛盾,改善人居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实施杭州市区“一纵三横”道路综合整治工程的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为指导,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动力,以“注重实效”、“群众满意”和“走在前列”为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先,整合资源、统筹兼顾,改善交通、改善环境,发掘人文、促进管理的原则,追求成本最低、速度最快、效果最好的整治方式,把市区“一纵三横”道路综合整治工程打造成民心工程、共建工程、挖潜工程、文脉工程、环境工程、竞争力工程,进一步提升杭州城市品位和综合竞争力。
  二、整治目标和原则
  (一)整治目标。
  通过实施市区“一纵三横”道路综合整治工程,达到交通功能清晰、道路结构合理、体现公交优先、智能交通管理、改善人居环境、彰显城市人文、提升城市品位的要求和实现“四化”的目标。
  (二)整治原则。
  “一纵三横”道路综合整治工程应按照“以人为本、系统性、畅通性、景观性、特色性、高标准和实用性”的原则组织实施。
  1、以人为本原则:核心城区区域道路除了实现交通功能外,要注重改善人居环境,满足市民群众对公共活动空间娱乐、交往、游赏、休憩等的功能需要。
  2、系统性原则:要注重主、次干道和支路、道路与景观、交通组织与管理以及城市家具、地下管线工程、亮灯、绿化、沿街立面和色彩等的系统设计和整治。
  3、畅通性原则:通过区域交通组织,实施公交优先、智能交通、交叉口渠化等,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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