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关于
杭州市200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杭政办函[2005]169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发改委拟订的《杭州市200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六月十日
杭州市200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市发改委 2005年4月29日)
近几年来,我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同类城市前列,这得益于体制机制的先发优势。但从总体上看,影响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在一些领域还一定程度地存在。为继续深化和完善经济体制改革,统筹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现就我市200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2005年我市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及市委九届八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力争在垄断行业改革上有新的突破,在医疗卫生和文化事业单位改革上有新的进展,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的建立上有新的探索,在体制机制上为实施“五大战略”和破解“七大问题”提供保证,同时着力于配套推进和重点突破,使经济体制改革与政府自身改革、市场体系建设相配套,并力争取得新的进展。
一、完善国资监督管理体系,深化国企改革
1、不断完善国资管理体系。我市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要从原来的以国有企业改革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转向以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带动国有企业改革,以国资布局和结构调整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从整体上搞活国有经济,发展公有制经济。加快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明确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职能和资产管理范围,使其对授权监管的国有资产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不断完善国有资产经营体系,逐步打破国有资产营运机构的行业和系统界限,促进国有资产跨行业流动和重组,完善资源优化配置。
2、探索国资监管的有效形式。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建立健全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体系。进一步加大对国有资产授权经营主体的监管力度,通过委派财务总监、加强中介机构审计和外部联合审计,使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继续完善国有股权代表的激励机制,使其责、权、利得到统一。对未纳入授权范围的资产要进行委托管理。
3、规范和完善国企改革。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号)和《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第3号令)精神,进一步规范和促进国有企业改制。加大推进公交、供水、供气等垄断行业改革的力度。要打破垄断,开放市场,通过招商引资吸引国内外有实力的社会法人和非公有制企业参与上述企业的改制和重组,推行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从加强宣传和规范政策入手,规范职工持股会,增强持股职工风险意识,通过多渠道转让,推动股权流动,促进改制企业股权结构的进一步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