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流业:企业在杭注册2年以上;企业市场竞争力强,社会知名度高,对我市现代物流业的发展有较大的示范作用;企业列为市重点物流联系企业,当年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企业对地方财政贡献年增幅在20%以上。取行业前3至5名作为表彰对象。
(2)电子商务:企业在杭注册2年以上;企业市场竞争力强,社会知名度高,对我市电子商务发展有较大的示范作用;当年电子商务(网上在线支付、网上订货)交易额在2000万元以上且增幅在20%以上;企业对地方财政贡献年增幅在15%以上。取行业前3至5名作为表彰对象。
(3)家政服务业:企业在杭注册2年以上;企业获市级以上品牌荣誉,社会认知度和消费者认同度高;企业当年营业收入在200万元以上;企业在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方面作出积极贡献,从业人员规模在200人以上,其中下岗职工(失地、失业人员)的比例超过15%。取行业前3至5名作为表彰对象。
(4)餐饮服务业:企业在杭注册3年以上,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在各项公益、慈善活动中能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和行业协会的倡议;企业当年营业收入在8000万元以上,对地方财政贡献在500万元以上;企业具有一定规模,营业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从业人员在200人以上;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等级为A级,无重大食物中毒和消防安全事故。取行业前3至5名作为表彰对象。
2、新兴商贸(餐饮)服务业优秀经营者:被评为杭州市年度新兴商贸(餐饮)服务业示范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即为杭州市年度新兴商贸(餐饮)服务业的优秀经营者。
(三)杭州市年度中介服务业示范企业(机构)和杭州市年度中介服务业行业标兵。中介服务业示范企业(机构)和行业标兵按代理类、经纪类、鉴证类、协调类四类行业组织评选。凡申报杭州市年度中介服务业示范企业(机构)和行业标兵的,必须分别同时符合下列相应条件:
1、示范企业(机构):在杭注册3年以上,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在各项公益、慈善活动中能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和行业协会的倡议,赢得多数同行的赞扬和认可;上一年度营业(服务)额、税收(除行业协会)、企业(机构)规模〔包括从业人数、办公(营业)场地面积等指标〕居全市同行业前列;企业管理水平居全市同行业前列,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有明确的企业文化建设主题,有周到的服务制度,能严格遵守行规行约,服务质量优异,服务对象的投诉率较低。取同行业综合得分前10名作为表彰对象(共40名)。
2、行业标兵:从事本行业工作3年以上,热爱本职工作,精通业务,对所从事行业(从业单位)的发展有突出贡献或做出出众的业绩;有较高的职业操守,模范遵守行规行约,在从事的行业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如获得全国、省、市行业评比的各种个人荣誉;个人所做的业务量或工作量在本单位中占重要比重;有良好的社会形象,个人素质较高,行为举止文明高尚;服务对象投诉率较低;乐于从事公益、慈善事业,服从政府和企业(机构)的领导。取同行业综合得分前10名作为表彰对象(共4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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